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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国资委: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合规免责清单

资讯 | 国资委: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合规免责清单 盛世投资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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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形式召开推广“科改示范行动”经验、强化科技创新激励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高质量落实三年行动要求,以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大力度的改革创新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更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在会议上,翁杰明表示:要建立完善合规免责清单,进一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坚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方面的合规免责清单,或在已有的经营投资免责事项清单中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明确具体免责事项、范围标准、实施程序等。在依法依规、权责匹配、勤勉尽责、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前提下,对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免予追责,充分宽容探索未知过程中的失败,支持国有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甩开膀子大胆闯、心无旁骛干科研、一心一意搞创新。


母基金研究中心一贯认为,在国资基金的投资工作中,尽职免责与容错机制的设置至关重要,尤其是对种子期、初创期投资而言,这类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天使基金更好发挥投资积极性,更好践行“投小、投早”,支持创新创业。


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并提出要“强化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对种子期、初创期等创业企业的支持,鼓励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追求长期投资收益。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方式,形成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国有创业投资生态环境”。国务院办公厅也在2018年的《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中提出要“针对地方股权基金中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设置不同比例的容错率,推动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企业发展早期”。


然而,过去几年中,许多政府引导基金在容错与尽职免责等方面仍设立了较为不合理的规定,或虽然规定了相关机制,但缺乏明确的细则,而多以原则性要求为主,导致国资投资主体对不确定性的规避过高,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较差,甚至“吓退”了一众GP。


不过,类似情况在已有所改善。母基金研究中心注意到,近两年,引导基金的容错免责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统计,已有多地的母基金在容错机制方面做出先进的探索,例如:


  • 2021年7月,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保护相关工作人员敢于担当、积极履职,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


  • 深圳天使母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超额收益全部让渡,同时最高承担子基金在一个具体项目上40%的投资风险,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

  • 《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容亏机制上,整体容亏最高40%,亏损超过40%的部分,先由天使基金风险准备金弥补,不足部分以原天使管理人的收益奖励为限进行弥补;

  • 《重庆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建立科创引导基金管理运作容错机制。对科创引导基金已履行规定程序做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但不涉及违法违规、重大过失和其他道德风险的,则对决策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不予追究责任。

  • 《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中提到,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国资监管制度的禁止性规定、谋取私利或不符合规定流程等情况,对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预期效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天使投资,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流程,由于客观情势变化、行业风险等客观情况发生亏损或者未实现资本运作目的的,在全国无先例可循或者政策界限不明确而发生偏差,发生市场(经营)风险,因先行先试而出现失误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以及整个生命周期中单个子基金或者所投个别项目造成投资亏损的,对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和投委会人员不作负向评价。


可以发现,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已经与放款返投比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等引导基金市场化措施一致越来越受到重视。正如合肥市委书记虞爱华所言:投资的风险肯定是党员干部担,特别是主政者,要敢于担风险。“只想保险,怕担风险”干不成事。当然,担当作为不是胆大妄为,必须基于科学的决策、严密的程序。“有多大的担当,干多大的事业。纵观合肥,许多成功战例,都是基于科学的决策和严密的程序,都是与企业先‘共患难’,然后才‘同富贵’。京东方、蔚来汽车的成长,就是最好的证明。”


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也曾表示,即使失败,也要对天使母基金从业人员免责,“当时我们研究的时候,就是讲,规则、规矩定好之后,所有的政府官员不再参与,交给市场去运作,由母基金和子基金去运作。我们的从业的人员只要没有道德风险,我们讲,我们要宽容、要包容。因为这个它不可能,或者绝大多数可能是要失败的。只要没有道德风险,没有营私舞弊、没有这个贪污等等,我们都是免责的。”


国资基金不仅具有资金资源优势、风控优势、信用优势和政治优势,在资本运作、管理输出及资源对接等方面也是得天独厚。对很多创业者来说,国资基金能提供一个产业化的衔接平台,既能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还能为创业者对接旗下的各项资源。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此次推进会上国资委的表态,有利于推进国资基金的市场化,对于股权投资行业而言是一项重磅利好。我们期待看到越来越多央企、国企、地方等国资系基金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免责机制与规则,补充完善免责范围标准与实施程序。相信这也将推动未来本土创投的发展和市场格局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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