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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形成“4+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 形成“4+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盛世投资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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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李维友表示,2020年3月份,证监会在总结前期审核注册时间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论证,出台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从一年来制度运行效果来看,‍‍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推出,增强了审核注册标准的客观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为科创板聚集优质科创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李维友表示,科创板各项制度设计,必须紧紧围绕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这是检验科创板是否成功的首要标准。这次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总的思路是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突出实质重于形式,实行分类处理和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丰富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并强化综合研判,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制度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

李维友表示,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是科创板一项重要制度调整,涉及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以及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则的修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修改后将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二是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在咨询委工作规则中,完善专家库和征求意见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四是交易所在发行上市审核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是否客观,保荐机构对科创属性的核查把关是否充分,并作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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