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公司共享单车广告宣传限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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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方应关注政策变动,明确新一代共享单车的广告投放形式不在相关限制指导意见范围内,再进一步大量定制生产车辆并在北京地区投放为宜,以免触碰政策红线,受到监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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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考虑到目前盈利模式有待验证,项目可以再继续运营一段时间,进一步验证模式可行性,避免商业模式还未验证就一次性大规模多条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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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签署协议时告知联营方景区授权存在不能取得的风险并对该不确定事项作出免责约定,以降低联营方退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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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相关协议签订之处充分考虑项目商业模式多可执行性及完成可行性,对商业模式本身不可行且调整难度较大的项目,尽早考虑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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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要求公司书面说明股东工商未变更的真正原因,无法变更的阻碍、具体问题及对应的解决方案。督促公司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作为下一步合作计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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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出资款的账务处理,调整实收资本金额与各股东持股比例,并及时进行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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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要求公司各股东按份额出资到位,否则投资人有权要求返还投资款项并要求给付款项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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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尽调阶段对目标企业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进行充分尽调,了解股权结构避免出现股权瑕疵;同时,投后管理应对公司资金做到有效监管,外派财务负责人、董事、监事要真正履行到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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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投资人与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中对创始人的股权出售有明确的限售约定,该公司5%股权用于三人的股权激励,受让方也应受相关协议的约束,与创始人补充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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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在尽调阶段充分尽调避免大额隐形支出,同时在相关协议中明确限制资金用途;2)明确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重大事项审批制度,明确企业财务核决审批权限与流程;3)制定的新的外派管理办法办法,履行外派人员的相关职责、权限并按要求进行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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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首先需要理顺关联关系,各公司人员、业务独立,明晰各公司业务版块及发展方向,避免各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避免因关联公司情况形成上市等资本运作的障碍;2)梳理股东及各关联方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按正常业务往来规范审核流程并确保不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3)规范关联方管理及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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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关联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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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要求股东归还公司借款,同时在相关协议中明确融资款项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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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尽调阶段充分尽调;协议中明确相关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规范公司内控管理,董监高及外派管理人员切实履责并对其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提前做好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预算,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预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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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相关协议中对外派人员权限及职责进行详细约定,同时投资人对外派人员提供足够的投后管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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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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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整改建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对备用金金额及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备用金借款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以及成本、费用跨期;建议以合作时间点对公司进行内外账合并,以合并后对报表为基础进行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