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对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林益彬提交了《关于推动和规范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国有份额转让的提案》,给予了公开答复。

国资委在答复函中提到,现在国资委对提案中的涉及的方面,已开展相关的工作。
首先,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建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国有权益登记制度、积极支持国有基金份额转让试点、开展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流转相关课题研究。
其次,在下一步即将展开的工作中,国资委将加强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地方开展有限合伙企业份额流转的试点经验,兼顾各方需求,推动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难题。适时出台制度规定及操作细则,探索国有权益份额规范化退出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国务院国资委答复政协委员林益彬提案的公开函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