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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经济行为,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案(EU Taxonomy)定义了什么是可持续经济活动; -
针对企业披露,《非财务报告指南》(NFRD)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不断提升对企业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 -
针对金融机构,比如针对保险业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II(Solvency II)已要求整合ESG因素、将可持续性纳入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资本和偿付能力的相关要求; -
针对产品销售,欧盟保险销售指令(IDD)、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将可持续性纳入产品框架和客户沟通的政策; -
针对绿色产品标签和标准,欧盟可持续金融披露规定(SFDR)对不同层次的可持续投资产品提出了明确的分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