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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倒计时3个月,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新”要求来了!

实务 | 倒计时3个月,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新”要求来了! 盛世投资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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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引导督促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3月14日,沪深交易所同步修订《自律监管指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指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体系作出重要修订。这是继2023年规则框架后的又一次全面优化,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向精细化、差异化和国际化迈出关键一步。本文将通过对比新旧规则,提炼核心变化,助力大家快速把握最新监管动向。

突出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导向

压实市值管理主体责任

《评价指引》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沪市)”“质量回报双提升(深市)”行动倡议,是否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是否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合理控制减持规模和节奏,降低市场影响等,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加大现金分红引导力度

(1)细化多分红加分情形

《评价指引》进一步细化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合理提高股息率、一年多次分红等加分情形,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2)明确不分红减分情形

《评价指引》新增“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行为纳入重大负面事项清单,通过评价减分机制,督促上市公司树立良好投资者回报意识,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

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

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

(1)财务造假

《评价指引》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募集资金

《评价指引》新增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负面情形,重点关注是否出现多次用途变更、进展明显缓慢、未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况。

(3)关键少数履职保障

《评价指引》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履职尽责,沪市新增公司是否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规定;深市新增公司是否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规定。

聚焦信息披露基础错误

(1)公开披露基础错误

《评价指引》特别关注投资者反响强烈的信息披露文件编辑错误等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基础工作,对于多次出现关键文字或者数字等重要信息披露错误、多次出现补充更正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

(2)系统填报质量问题

新增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办理质量较差,信息披露业务数据录入有误,存在业务操作安全隐患等负面减分事项。

压实上市公司声誉管理责任

《评价指引》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是否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同时,除全文删除“监事”“监事会”、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外,沪市《评价指引》特别提出支持服务中小投资者行权,将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即“一键通”)的情况作为评价维度,引导上市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结 语



《评价指引》未设置过渡期安排,距离2024至2025年评价年度剩余约100天时间,考虑到现在正处于年报密集准备期,信公君特别提示上市公司,积极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沪市)”“质量回报双提升(深市)”行动倡议,年度重点考虑现金分红、回购、增持等加分事项,关注是否存在财务造假、募集资金管理不当、定期报告及全套文件基础错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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