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推动产业升级和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从构建新生态、发挥国资引领作用、全链条服务、加强组织保障等四大方面,提出了十五条具体措施,直指募资、退出、考核等多个核心痛点。
一、“活水”涌动:拓宽长期资金来源
募资难是行业普遍痛点,《意见》明确提出要拓展长期资金渠道。
1. 引入“长钱”:推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大对北京优质项目的投资布局。研究推进企业年金、养老金等按照商业化原则投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2. 险资与理财:加大保险资金投入,鼓励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依法依规联合多方资本共同出资。
3. 国资放宽:支持放宽国有企业参与创投基金投资的准入要求和规模比例。
二、打通“堵点”:S基金与退出渠道畅通
退出是投资循环的关键。《意见》在S基金、并购、上市等方面均提供了支持。
1. S基金(二级市场):深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完善基金份额转让服务体系和价格发现机制。鼓励各类资本在京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2. 国资LP退出:建立国有企业基金LP退出规则,明确支持国有企业基金LP通过S基金转让份额,提供多元化退出渠道。
3. 并购与上市:发挥企业上市服务机制作用,推动优质被投企业到沪深交易所、北交所、港交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通过产业并购基金和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三、考核松绑:“耐心”可期,国资容错
国资LP的“不敢投、不敢亏”心态有望得到扭转。
1. 长周期考核:建立国有企业基金全生命周期评价机制,优化长周期考核体系。
2. 打破“唯”盈利:支持不以单一项目或年度盈亏为核心的考核方式。
3. 容错免责:在尽职合规前提下,建立国有企业基金容错免责机制。
四、投向明确:聚焦“硬科技”与新质生产力
《意见》引导资本流向,明确了重点支持领域。
1. 重点产业:重点投向人工智能、信息产业、医药健康、机器人、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新材料、先进制造和智能装备、绿色能源和低碳等产业领域。
2. 投资导向:引导带动各类长期资本聚焦科技属性、技术价值,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五、生态优化:开放与服务全链条支持
从GP到被投企业,《意见》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1. 对外开放:支持外资VC/PE机构参与QDLP和QFLP试点,实施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
2. GP服务:在具备条件的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私募股权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办理”。在基金注册、人才引进、办公场所、税收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3. 投后赋能:将被投企业纳入“服务包”,积极提供应用场景,并在项目落地、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
4. 金融工具: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投贷保债+增信担保”等方式支持被投企业长远发展。
北京此次发布的《意见》直面行业挑战,在引入长期资金、优化国资考核、畅通S基金等退出渠道方面拿出了举措。这不仅将提振行业信心,也将进一步巩固北京作为科创中心和金融高地的地位,为VC/PE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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