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1日,耗时五年过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一石激起千层浪!
微商第一次被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并被赋予“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新身份。
《电子商务法》是利空还是利好?应该如何合理经营?未来微商如何前行?……在此起彼伏种种探讨前,首先必须肯定一点:

从2014年到2018年,微商从无到有、从乱到序、从小众到大众。时势造就成功者,成功者推动着新时势,浪潮涌动。品牌、团队、模式,迅速生发,数以千万计。在无穷的考验下,微商最终发展成为今天的大势!
数据显示,我国微商从业人数已有2000多万人,2019年微商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万亿元。
作为“互联网+”和“分享经济”下的业态,微商的发展契合了当前人们消费观念需要,已成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
微商实现了快速的信息传递和高效的商品信息传播,促进了网络经济繁荣,精准定位,按需进货,实现了精准销售,扩大了网络销售群体,激发了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平台微商、社群微商为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拉动经济、促进就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基于此,尽管《电子商务法》对微商提出了系列要求,但更多的是肯定,最终都是为了促使微商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其中要求和规定:
独家干货:《电子商务法》中写了哪些微商必须注意的事项?
1.工商登记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与微商相关的是零星小额活动,是不需要办理登记的。
2.依法纳税义务。
即使是不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零星小额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以后也是应该去申报纳税的。
3.信息公示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需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如果信息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要及时变更信息。
4.不可虚假宣传的义务。
虚假宣传是微商里的重灾区,包括使用虚假成交来晒单吹捧,喜提和谐号、游轮等都属于虚假宣传的范畴。《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务宣传。
5.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
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在《电子商务法》中有规定,两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中也有规定,并把这个列成了刑事责任!
6.承担物流运输风险的义务。
从前,微商一般会约定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电子商务法》要求,除非双方约定另行选择快递服务的,这个运输风险是由卖方来承担的。
7.设定押金收取、退还规则义务。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约定的收取押金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目前,《电子商务法》已实施近一个月时间,各种工作仍在过度阶段!
作为全国最早最大的微商孵化平台,CIBE美博会始终关注、引导、支持微商的发展,率先创办微商展、举办微商诚信誓师大会、微商论坛大会等,成功孵化了大量优秀微商企业和团队、机构。
面对2019年《电子商务法》下的微商新创业环境,CIBE美博会立足2019年“All Colours, Colours All. 异彩纷呈”的年度主题,将培育“绿色微商”作为目标之一,再次发力,发掘趋势,指引微商方向。
美博会认为,对于优质微商从业者而言,《电子商务法》是福音。随着进程推进,大量的创业血液会积极融入微商,也有大量的积弊群体被淘汰……机遇伴随着良性:当滥竽充数的微商被清理掉以后,优质微商们就得到了正名,迎来了出头之日。
此外,《电子商务法》也会促使微商重视品牌的后期的操盘运营,而不是一味重视利润,进而使得更多微商从业者可以做大做久,培育出更多老字号品牌。
2019年3月11日,美博会联合亿邦动力研究院,在第51届中国(广州)国际美博会A区5.2馆发起2019中国绿色微商大会。将通过对微商发展史的解读,描绘出微创客的生存环境,探讨商业价值、逻辑、创新等,指引未来五年微商的规范发展方向。探索微商发展的规律,通过对比与检视过去,从历史的发展中获得宝贵的经验,从而指导未来的微商发展。
《电子商务法》下
我们将迎来一个绿色良性则强、
强者愈强的时代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关于绿色可持续性微商,来一场思想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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