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接发布两份重磅文件,《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意在肃清网络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并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报告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
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广告不得以噱头博取眼球,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等信息,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清理整顿。
检测机构禁止
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出具报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国家检验检测中心资质进行的明确要求:
一是,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换发最新的资质认定证书。新证书名称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换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各国家质检中心于2021年8月31日前要将旧证书交回市场监管总局。
二是,由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自2022年1月1日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由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所在法人单位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

买卖假冒检测报告行为将无处遁形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化妆品检测”等关键词,发现该平台充斥了大量销售化妆品检验检测报告的店铺,包括成分、重金属、激素等检测项目,其中部分店铺的月销量能达到数百单。
针对鱼龙混杂的行业乱象,国家市监局开始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据市监局发布的公告,2021年至今已注销20家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7月8日总局督促电商平台企业核查处理买卖虚假检测报告行为;此外,下半年五部门将联合开展针对检测行业出具虚假报告等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与美博会无关。
我们会尽快处理,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