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7月6日起,上海市药品监管局将全面推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在企业许可申请获得批准后产生,并由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向企业推送。
推送电子证书之日即视作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企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通告规定,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电子证书实行“三即时”模式:即时向经授权的企业经办人发送手机短信、即时向企业端推送电子证书、即时在市药品监管局政务网站公布许可证书数据信息。

此前,湖北省药监局也于7月1日起正式对省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换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实施“承诺制”。各地纷纷开始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进行改革,这对化妆品生产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重 大 改 革
1、两证合一(2015年)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及《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265号),公告中发布了国家总局制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明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将合并成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至此,化妆品生产许可“两证合一”正式施行。
2、证照分离(2018年)
2018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该通知要求,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的“证照分离”改革将在全国推开。其中,化妆品生产许可的改革方式为优化准入服务。
3、电子证书(2021年)
上海、湖北两地药监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改革动作,不仅进一步表明了政府要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的决心,而且对于行业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也会产生一定的利好影响。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实施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政策大大地解决了化妆品生产企业时需要来回跑的问题。
与以往证件期满需延续要走的长流程相比,湖北药监局此次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承诺制”的通告》在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程序等方面更加高效且便捷。

湖北省的新规规定,对于适用“承诺制”换证政策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只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延续电子版申报资料即可,也不再需要进行现场检查,而且申报的材料如果审查合格,就能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证手续。新规不仅免去了现场审查的流程,而且大大缩短了审核的时间。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流程的简化并不意味着对化妆品监管政策的放宽。化妆品生产许可在办事流程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的改革,对企业准入化妆品生产行业将会是个不小的助力。
同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电子化能够减少企业列印文件,减少审批、查阅、更改过程中的用纸,更贴合环保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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