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济南历下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10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近期,位于济南万象城的香奈儿彩妆及纪梵希彩妆门店均因粉底试用装过期被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3月,执法人员对济南万象城香奈儿彩妆门店进行检查时,在其男士化妆品专区发现有2瓶20号、 1瓶50号和1瓶40号的男士粉底液试用品的限期使用日期均为2022年1月,已经超过使用期限。因当事人店内的试用品与正品不一致,也不对外销售,故其无违法所得。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被处以2万元罚款。
同样,纪梵希门店也因纪梵希高定恒顾特粉底液P115号和P200号各1瓶使用超过使用期限而受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长久以来,部分线下专柜或卖场一直存在化妆品“试用装”“非卖品”标识不全、未标注生产日期或者限用日期、无法提供其外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产品信息亦不能追溯,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
更有不少商家认为,“试用装”并不售卖故不存在违法一说。事实上,化妆品在法规上并没有分类为化妆品“试用装”“非卖品”等,试用装和正品一样受监管。所有的化妆品都应有具合法的化妆品标签标示,产品也应依法经过注册备案,并检验合格,方能进入市场流通、试用体验。
几年前,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就曾在一档节目里曝光了化妆试用品的卫生问题,结果是让人崩溃的。不仅如此,在网络上搜索“试用装”关键字,也会呈现出如兰芝、薇姿试用装出现问题的负面报道。
随着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监管趋严,门店在试用装管理方面应做到每月排查,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及时更换处理,避免遭遇处罚。
另外,在门店,化妆品试用小样管理同样不能忽视。因出售标签不符合规定、过期等试用小样而遭遇处罚的案例已有多起。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等法规,化妆品小样(包括免费试用、通过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小样)作为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并与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即使是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规格包装产品,也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注册人或备案人的名称、净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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