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正文|
区域 |
依据 |
适用条件 |
优惠政策 |
江苏南京 |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
/ |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
深圳 |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
1、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重庆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限于货币出资,首期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 |
1、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类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北京 |
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
1、在本市注册登记; |
1、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天津 |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的通知 |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包括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
1、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上海 |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修订) |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
2008年发布“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11年修订时删除 |
浙江宁波 |
关于印发《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
|
湖南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 |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限于货币出资,首期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 |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吉林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
/ |
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对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P),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本省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
新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1、股权投资企业(含公司制和合伙制)的注册资本(协议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首期认缴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
1、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投资收益,依法可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由合伙人分别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代扣代缴。
|
湖南株洲 |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 |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限于货币出资,首期到位不低于5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设立公司制和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
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山东 |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发展的意见 |
/ |
1、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
辽宁大连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新设立并在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其主要投资方向符合大连市产业政策的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并不低于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的20%,在大连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其总规模的60%)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可享受扶持政策。 |
1、对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30亿元的,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给予1500万元补贴。以上补贴政策,按资金实际到位与应到位的比例和实际在大连的投资与应投资的比例逐年兑现。其中,资金到位情况占补贴额的40%,资金投放情况占补贴额的60%。
|
湖南长沙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
合伙制备案企业的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湖北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设立股权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投资企业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设立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均应以货币形式和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不得采取委托某个投资者代持的方式投资于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货币资产应当委托商业银行托管,并签署托管协议。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设立登记时全额实缴到位;设立其他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首次出资额应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20%,后续资金在5年内到位;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出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的规定执行。国有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
1、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依法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其中通过法人单位分得的个人所得,由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投资收益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湖北武汉 |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资本特区股权投资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本办法适用于在东湖开发区(资本特区)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
1、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和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载 | 投行业务资讯 博思会团队整理

关于我们:
由来自中国,硅谷,以色列,欧洲优秀的创业者,企业界资深人士及风险投资人联合发起。
致力于为国内最专业的「创业者」打造学习投融资知识,企业运营与管理,领导力,扩大人脉圈的终生学习平台。致力于为「投资人」提供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融资资讯,通过定期举行小型高端线下聚会,深入探讨行业趋势与优势创业项目。
聚焦于「医疗健康,TMT,节能环保」行业深度分享以及优质项目展示。
不定期组织代表团成员实地考察「以色列,硅谷,欧洲 」等地领先创业企业,洞悉当地历史宗教文化,汲取商业智慧与创新精神。
关注方式:
真实姓名-公司-职位-重点关注行业-联系方式”格式
微信“搜公众号”搜索「bossclub-vc」
点击右上角按钮选择「查看公众帐号」,点击关注。
项目推荐/会员投稿/发布招聘信息:
项目推荐请提供项目简介包括「主营业务,行业定位,竞争优势,核心团队,财务数据,联系方式」等信息。请发送到邮箱「bossclubvc@hotmail.com」
宗旨:
分享促进共同成长,专业塑造核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