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迪拜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区域的住宅(特别是本国居民居住的别墅villa区)仅可供家庭使用(family use),不得用于员工宿舍或其他非家庭成员的多人合租。近期,文森律师事务所接到了多起该类型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纠纷案件咨询。
风险一:Owner全程不出现
房屋所有人(Owner)和房东(landlord)不是同一个人,房屋所有人是阿联酋国籍人员,但租房全过程中并没有出现过,且不能提供房屋所有人的ID信息;
风险二:房东、中介租前夸海口
房东口头声称该房屋没有用途和居住人数的限制,房东集中为某特定国籍人员,友好热情,和中国人称兄道弟,一直关注租户什么时候搬入住宅;
房东建议租户不要将房屋租赁合同在迪拜土地局的官方网站ejari系统中进行注册,并以水电费便宜等理由,建议继续将水电账(DEWA)户保留在房东名下;
风险四:以优惠价格诱导一次性现金支付租金
因为这类房屋多为别墅,年租金设定较高,房东要求租户通常一次性支付租金,且最好为现金支付,转账时提供的账户可能为第三人的个人账户或特定的公司账户,押金设定也普遍比较高;
租户入住后不久,以接到投诉为由,迪拜市政府(Dubai Municipality)派员上门进行检查,并以不符合家庭使用规定为由,对该房东进行罚款(Accommodating the bachelors/laborers in unauthorized planning areas);
在受到处罚后,房东会以政府罚金为理由,要求租户支付罚金,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变相迫使租户搬离,同时拒绝返还已支付的全部租金和高额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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