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阿联酋作为中东地区的贸易枢纽,其食品进口监管体系严谨且具地域特色。从海湾标准化组织的统一法规到阿联酋联邦与地方的双重执行,从严格的认证流程到细致的标签要求,每一环都关乎产品能否顺利准入。对于计划出海的食品企业而言,读懂这套监管规则是打开中东市场的关键。本文将全方位拆解阿联酋食品进口的核心要求,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一、监管框架
阿联酋作为海合会成员国,其食品监管框架由海合会层面、阿联酋层面共同组成。
(一)海合会层面
1.海湾标准化组织
海合会成员国设立海湾标准化组织(GSO)作为制定食品及非食品标准的机制。GSO发布的食品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是海湾地区食品进口的主要依据。GSO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制定时,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设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食品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标准,但部分情况下海合会法规与上述国际标准存在差异。
2.海合会统一海关法
《海合会统一海关法》(UCL)于2003年1月生效。非海合会国家进口至海合会成员国的多数食品可享受免税或5%的关税税率。酒精类产品适用50%关税,烟草类适用100%关税。UCL还规定了单一入境点政策,允许货物在海合会成员国间免税转运,但实际操作中仅适用于未开封的转口货物。重新包装、部分卸货或半卸货的货物抵达目的地后可能需额外缴纳5%关税。
(二)阿联酋层面
阿联酋联邦层面由气候变化与环境部(MOCCAE)及工业与先进技术部(MOIAT)负责食品法规及标准的制定与执行。其他部门如卫生部(MOH)及国家粮食与水资源安全部门亦参与部分法规的制定。各酋长国政府作为联邦法规的执行机构,确保进口及本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1.气候变化与环境部
气候变化与环境部(MOCCAE)依据GSO建议、阿联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兽医委员会的指导,制定并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其职责涵盖兽医及植物检疫监管、活体动物及农产品进口管理,并作为阿联酋卫生与植物卫生(SPS)事务的WTO国家通报点。
2.工业与先进技术部
工业与先进技术部(MOIAT)是阿联酋国家标准制定机构,整合原先进技术部、标准化与计量局及能源与基础设施部工业部门职能。该部与GSO成员合作制定海合会食品标准,并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WTO国家通报点。出口商可免费或付费获取阿联酋食品标准及官方英文译本。
3.各酋长国政府
各酋长国政府(阿布扎比、迪拜等)负责食品进口的港口检验、检测、标签审批及放行。酋长国政府在解释联邦法规时具有裁量权,可向联邦当局申请法规的重新审议、暂缓或废止。市政代表定期协调解决共性问题,食品安全官员与进口商合作确保货物合规快速通关。
二、认证要求
(一)食品注册与标签评估
所有进口至阿联酋的食品申请进口许可的前置条件是完成食品注册与标签评估。在完成食品注册与标签评估后,进口商可申请取得进口许可证。关于“食品标签”的更多要求,参见本文第三部分“标签要求”。
根据销售地点,食品注册与标签评估被区分为联邦系统与酋长国系统。
1.销往阿联酋全境——ZAD门户注册
2018年,阿联酋推出“国家食品认证与注册计划”,并建立电子食品注册门户(简称“ZAD”)。ZAD是联邦系统,可用于注册面向阿联酋七个酋长国的所有产品。该系统要求所有拟在阿联酋销售的食品在上市前完成注册,并验证其是否符合阿联酋食品法规。
注册流程要求阿联酋进口商在线提交申请,并提供产品标签、包装副本及原产国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证书(确认产品的健康或营养声称)。注册申请获批后,进口商将通过ZAD网站获取产品注册证书。
ZAD食品注册与进口检验程序旨在确保商品符合以下要求:
阿联酋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要求、技术法规及标准,或与供应国签署的双边协议规定的要求;
出口国主管当局未基于SPS要求禁止该出口商;
产品符合所有其他技术法规(如食品标签、保质期或微生物标准);
所有实验室检测结果符合阿联酋技术法规及标准;
动物源性产品来自原产国经批准的设施;
产品符合清真标签要求。
2.销往特定酋长国——以迪拜FIRS系统为例
面向特定酋长国的食品进口,需通过各酋长国的食品监管部门办理。以迪拜为例,进口商可通过迪拜市政局食品进出口服务系统(FIRS)注册产品,并在申请标签评估服务后获取标签批准。
若需使用FIRS系统,进口商需完成在线申请表填写、提供公司信息、上传贸易许可证,并前往迪拜市政局完成缴费。获取用户名及密码后,进口商即可通过FIRS系统提交食品进口/再出口申请、跟踪罚款及费用、注册食品、进行标签评估等操作。提交进口申请前,需完成食品注册及标签评估。
FIRS系统产品注册需提供产品详情,并上传健康证明及实验室检测报告。新产品注册需在迪拜市政局中央实验室进行检测,进口商需直接向实验室食品与环境部门提交样本(样本量取决于实验室要求的检测类型)。测试结果通常需5个工作日(具体时长因检测类型而异)。
产品注册完成后,进口商需通过FIRS申请标签评估,需上传产品标签副本并提供详细信息(主要为成分信息)。若注册及标签评估均通过,进口商可提交进口申请。进口申请需通过FIRS提交,并提供入境口岸、空运单号、抵达日期、原产国及其他必要信息。
货物抵达后,可能需接受检查以确保符合标准且信息与FIRS申报一致。检查完成且货物通过检疫后,进口商需缴纳关税并办理放行。具体进口流程详情可参考附图表。若货物被扣留或拒收,FIRS将通知进口商,进口商可通过同一门户提出申诉。
同时,迪拜近期推出ZADI系统(迪拜食品进口综合服务平台),集成食品进口至迪拜所需的所有关键服务。通过ZADI门户,进口商可申请食品进口、再出口、产品注册、标签评估、海关服务,或查询食品信息及申请报关。
(二)阿联酋符合性评估计划(ECAS)
阿联酋符合性评估计划(ECAS)是依据2001年第28号阿联酋联邦法设立的政府监管产品认证计划。根据该计划,所有监管产品须符合阿联酋政府采纳的技术法规中规定的安全与质量要求。供应商须为产品注册并获得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方可在阿联酋市场销售。
ECAS监管食品产品包括能量饮料、蜂蜜、有机产品、食品接触材料、果汁及乳制品。
(三)阿联酋质量标志(EQM)
阿联酋质量标志(EQM)是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能证明符合阿联酋技术法规及标准、区域/国际标准,且由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持续合规的生产企业制造。获取该标志许可的流程包括对产品及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全面评估(通过测试与检验)。
EQM监管食品产品包括能量饮料、食品接触材料、有机产品、瓶装饮用水、果汁及乳制品。
三、标签要求
(一)食品标签要求
1.标签内容
一般而言,食品标签须包含以下内容:
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名称(食品名称)
成分按含量降序排列
食品添加剂名称须在多个类别下列明(但优先使用能准确反映其在食品中功能的类别)
营养成分声明
净含量(体积)
生产商或包装商名称及地址(若包装商非生产商)
原产国
保质期
若保质期有效性取决于特定储存条件,标签须声明该条件
使用说明
对具有强制保质期的产品,须标注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若食品或其成分含动物源内容,须标注动物来源
强制性警示与提示声明
辐照使用情况
生产(批次)批号须以编码或其他不可擦除方式标注
2.标签语言
标签须使用阿拉伯语;若同时使用其他语言,其他语言信息须与阿拉伯语内容一致。
允许通过贴纸将食品标签翻译成阿拉伯语。所有贴纸须经阿联酋当局批准后方可使用,并须纳入标签评估流程。进口商品的贴标须为出口前一次性加贴的单张贴纸,不得在入境后完成。此外,贴纸不得:
遮挡本标准要求的任何信息
包含与原标签不一致的声明
标注与原标签不符的保质期
加贴后易从包装上移除
食品条形码编号须唯一。不得对不同产品描述(如国家、重量、品牌、产品名称或成分)的食品注册同一条形码。
3.其他要求
食品条形码编号须唯一。不得对不同产品描述(如国家、重量、品牌、产品名称或成分)的食品注册同一条形码。
同一食品的不同包装(例如100克装与200克装)视为不同食品,须分别注册。
若食品标签在获初始批准后发生修订或修改,应申请标签重新评估。例如,包装、重量、标签或条形码等信息变更时,需对新信息进行更新评估。
(二)保质期标注要求
1.基本要求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须使用不可擦除油墨直接雕刻、压印、印刷或加盖于原标签或初级包装上。
仅印刷于贴纸上的日期不予接受,亦不得用条形码替代保质期。
仅允许标注一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且须按以下顺序印于原标签:
保质期3个月及以下的产品:日/月/年。
保质期超过3个月的产品:日/月/年或月/年;使用月/年格式时,所列月份的最后一日视为保质期截止日。
保质期前须标注以下任一表述:
过期日(日期)
最佳食用至(日期)
食用前(日期)
自生产日起(天数/月数/年数)内有效
有效期(天数/月数/年数)
食用期限(推荐最后食用日)
最佳销售日期(日期)(适用于保质期超过3个月的食品)
最佳食用期(日期)
2.豁免要求
以下产品豁免保质期标注要求,但须按产品特性标注生产日期或收获年份及包装日期:
制造后24小时内食用的烘焙产品或蛋糕
新鲜水果与蔬菜(包括未削皮或切分的土豆)
制造后24小时内食用的烘焙产品或蛋糕
玻璃容器包装的醋
未强化盐
固体糖
口香糖
蜂蜜
干制及干制未煮熟的豆类(如豌豆、菜豆或小扁豆)
干制蔬菜
药用植物与药草
散装茶
干制谷物(如大米、燕麦、大麦或玉米)
香料
液体及干制葡萄糖
四、清关流程
(一)口岸申报与查验阶段
步骤1:电子申报
通过阿联酋单一窗口系统“Dubai Trade”或“Abu Dhabi Trade”进行申报
提交文件:
商业发票
装箱单
提单/空运单
原产地证书
进口许可证
卫生/植物检疫证书
分析证书(如适用)
分析证书(如适用)
步骤2:文件审核
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审核文件完整性
审核重点:
许可证有效性
证书真实性(通过电子验证系统)
产品描述一致性
2024年数据:约15%的申报因文件问题被要求补充材料
步骤3:实物查验
查验比例:
高风险产品:100%查验
中风险产品:30-50%抽查
低风险产品:5-10%抽查
查验内容:
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包装是否完好
是否有病虫害迹象
温度记录(冷链产品)
查验方法:目视检查、仪器检测、采样等
(二)实验室检测阶段
步骤1:采样
按照科学采样方法抽取代表性样品
采样比例根据产品风险确定,一般为0.1-5%
步骤2:实验室分析
检测项目:
动物产品:微生物指标、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等
植物产品: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转基因成分等
检测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ISO、AOAC等)
部分指标严于欧盟标准(如某些农药MRLs)
检测机构:
政府实验室(如迪拜中央实验室)
认可的私营实验室(需MOCCAE认可)
步骤3:结果评估
检测结果与阿联酋标准比对
不合格产品进入处置程序
(三)放行或处置阶段
合格产品放行
系统自动生成放行通知
进口商缴纳相关费用后提货
部分产品需后续监管(如活体动物隔离观察)
不合格产品处置
处置方式:
退运(占不合格产品的65%,2024年数据)
销毁(占30%)
技术处理后再利用(占5%)
结 语
阿联酋食品进口监管依托海合会统一框架,结合联邦部门与酋长国地方双重机制,构建全流程管控体系。在GSO标准与国际加速接轨的趋势下,企业可提前对标欧盟/美国标准降低合规成本,最终将阿联酋市场视为合规能力试金石,以专业之力应对技术壁垒,方能在中东蓝海中行稳致远。
李菡
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出海中东、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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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燕
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出海中东、银行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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