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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中东 | 伊斯兰金融体系简析

出海中东 | 伊斯兰金融体系简析 星耀迪拜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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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国际金融领域,伊斯兰金融凭借其特有的伦理原则和稳定的增长趋势,正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引言

在国际金融领域,伊斯兰金融凭借其特有的伦理原则和稳定的增长趋势,正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它不仅服务于穆斯林国家,更逐步扩展至全球多个市场,是一套基于《古兰经》和《圣训》教义,致力于实现经济交易的公平、正义和道德化的综合金融体系。该体系的核心原则包括:禁止利息(Riba)的收取与支付,反对不确定性(Gharar)和赌博(Maysir),强调交易应与实体经济紧密相关,并提倡风险共担。

据沙特央行(SAMA)行长Ayman Al-Sayari介绍,全球伊斯兰金融业的总资产已达11.2万亿沙特里亚尔,过去3年的平均增长率为9.6%,而沙特凭借其超过3.1万亿沙特里亚尔(约合8300亿美元)的总资产,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伊斯兰金融市场。对于计划进入中东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个行业趋势,更是一个直接关乎融资能力的关键现实:伊斯兰金融是获得沙特本地融资的主要且极具优势的途径。无论是参与“2030愿景”下的大型基建项目,还是寻求与本地银行和投资基金合作,熟悉并运用伊斯兰金融工具都能显著提升资金获取的速度与规模,并在合规与文化适应上占据先机。

本文将简要分析伊斯兰金融的基本原则,阐述其主要金融工具和运作机制,探讨其独特的监管架构,并结合沙特市场环境,为中国企业在出海过程中有效利用伊斯兰金融提供参考与助力。


一、伊斯兰金融心原则:构建伦理金融的基石

伊斯兰金融之所以具有其独特的运作逻辑,源于其必须恪守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该等原则构成了其与传统金融体系相区别的根本特征。

1. 禁止利息(Riba):公平交易的基石

伊斯兰金融的核心原则之一是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息。Riba不仅指高利贷,还包括所有在借贷合同中预先设定、不考虑实际盈亏的固定回报。

伊斯兰教义认为,金钱本身不应产生额外的金钱,利息被视为一种不劳而获的收益,可能导致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加剧社会不平等。因此,金融机构不得通过放贷收取利息。该原则强调,财富应通过承担风险、付出努力和参与实际经济活动实现增长,而非依赖无风险的货币借贷获利。

为了在不使用利息的情况下实现资金的流通,伊斯兰金融发展出基于真实交易、租赁或投资伙伴关系的交易模式,例如成本加利润销售(Murabaha)、租赁(Ijara)和利润分享(Mudaraba)等。伊斯兰金融鼓励将资本投入生产和贸易活动,承担合理的商业风险,以此激发企业家精神并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2. 风险共担(Risk Sharing):伙伴关系的体现

与传统借贷模式中风险主要由借款方承担的做法截然不同,伊斯兰金融强调资金提供者与使用者共同承担风险与共享经营成果。

在传统模式下,无论项目盈亏,借款人均需偿还本金及利息,该等做法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对借款人不够公平。而伊斯兰金融则倡导建立伙伴关系,例如在合伙投资(Musharaka)中,银行与客户共同出资,按照约定比例分享利润,并按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在委托投资(Mudaraba)中,出资方承担财务风险,管理者则投入知识和劳动,双方按比例分享利润。该等机制是基于“风险共担”原则构建的投资合作模式,促使资金提供方更深入地参与项目评估与监督,与资金使用方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致力于项目的成功。


3. 以实体资产为基础(Asset-Backed):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伊斯兰金融理念坚持金融活动应服务于实体经济,而非自我循环或与实际脱节。其规定绝大部分金融交易和产品必须与具体、真实的资产或服务紧密相关,禁止进行无实际标的物的纯粹货币交易或投机行为。因此,无论是通过融资购买商品(Murabaha)还是租赁设备(Ijara),其背后都应有真实的资产流转。

这一原则旨在确保金融资源能够流向生产、贸易和服务领域,从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并有效遏制金融泡沫,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4. 禁止投机与不确定性(Gharar):确保交易明晰

在伊斯兰金融体系下,“Gharar”用以指代交易过程中可能导致不公正或争议的过度不确定性、含糊性或欺诈性因素,包括交易对象、价格、交付时间及合同条款等方面的不确定。为规避Gharar,伊斯兰金融要求所有关键交易要素必须明确、透明、清晰。因为涉及未来结果的过度不确定性且与实体经济相脱节,许多具有高度投机性的现代金融衍生品,如传统形式的期货、期权和卖空,在伊斯兰金融中通常不被接受


5. 禁止赌博(Maysir):拒绝不劳而获的运气

在伊斯兰金融体系下,“Maysir”直接指向赌博以及任何依赖纯粹机遇或运气获取财富的行为。在该等行为中,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且结果高度不确定,因此任何带有赌博性质的交易或安排都被严格禁止。从这一角度来看,传统商业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因为赔付取决于不确定的未来事件,有时也被部分学者认为含有Maysir和Gharar的成分,而这也是推动以互助共济为原则的伊斯兰保险(Takaful)发展的重要原因。


6. 投资伦理(Ethical Investment):资金流向的选择

伊斯兰金融不仅关注交易结构的形式合规,更注重资金的实质流向。投资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伦理标准和社会价值观。资金不得流入被教法禁止的“哈拉姆”(Haram)行业,该等行业通常包括酒精、烟草、猪肉相关产品、赌博、色情、非防御性武器制造以及提供有利息的传统金融服务等。反之,伊斯兰金融鼓励将资金投向对社会有益、符合清真(Halal)标准的领域,如清真食品、医疗保健、教育、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主要伊斯兰金融产品与模式

为了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伊斯兰金融机构发展出了一系列独特的金融工具和交易结构。

1. 加价制(Murabaha):成本加成融资

这是实践中应用最广泛的模式之一,常用于贸易融资和资产购置。当客户需要购买某项资产但暂时缺乏资金时,他们会请求伊斯兰银行代为购买。伊斯兰银行首先自己出资购入该资产,短暂持有所有权,然后以一个双方事先商定的价格(即银行的购买成本加上一笔明确的利润)转售给客户。客户可以选择延期支付或分期付款。其与传统金融项下融资模式的关键区别在于,银行的利润是固定的加价额,而非随时间累积的利息。


2. 租赁制(Ijara):资产使用权融资

Ijara是基于租赁概念的融资方式,分为两种主要类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在经营性租赁中,银行购买资产并将其出租给客户使用,收取租金,租赁期满后资产归还给银行。而更常见的融资性租赁(Ijara Muntahia Bittamleek)则是一种长期租赁安排,其中银行购买资产并将其出租给客户,租约中通常包含期满后以象征性价格购买或以赠与的方式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客户的条款。其与传统融资租赁的关键区别在于,在整个租赁期间,资产的所有权以及相关的风险(如保险、重大维修)原则上由出租方(银行或其设立的SPV)承担,而非由承租方(客户)承担。租金是为获取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3. 参与股份制(Musharaka):合伙共担风险

Musharaka体现了真正的合伙精神,银行与客户(或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投入一个项目或企业,各方可根据事先约定的比例分享利润,而亏损则应按出资比例分担。所有合伙人都可以参与管理,或者委托其中一方负责经营。一种常见的形式是递减参与股份制(Diminishing Musharaka),尤其用于房产融资,银行和客户共同购买房产,客户除了支付自己的份额,还定期向银行支付相当于“租金”的费用(代表使用银行份额的对价),并逐步从银行手中回购其持有的房产份额。随着客户所有权比例的增加,其支付的“租金”减少,直至最终完全拥有房产,银行则在此过程中收回投资并获得回报。


4. 盈亏分摊制(Mudaraba):资金与管理的结合

Mudaraba是一种独特的信托式合伙,一方(Rab al-Mal,资金提供者,如银行或储户)提供全部资金,另一方(Mudarib,管理者或企业家)则贡献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和劳动来运营一个项目。双方事先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如果项目盈利,就按比例分成;如果发生亏损,除非能证明是管理者失职或违约所致,否则全部财务损失由资金提供方承担,管理者仅损失其投入的时间和努力。


5. 伊斯兰债券(Sukuk):资产支持型票据

Sukuk常被类比为债券,但其本质并非债权凭证,而是对特定基础资产、项目或业务所持有的相应比例所有权的证明。Sukuk持有者有权分享该等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如租金或利润),并在到期时收回其在资产中所代表的价值。Sukuk的结构设计必须确保其与实体资产挂钩并规避利息。

租赁型Sukuk(Sukuk al-Ijara)是最常见的类型:发起人将资产出售给SPV,SPV发行Sukuk向投资者募资购买资产,然后将资产租回给发起人,用租金收入向Sukuk持有者支付定期收益,到期时发起人回购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偿还Sukuk本金。

除了租赁型,还包括成本加利润销售型(Sukuk al-Murabaha)、预付销售型(Sukuk al-Salam)、制造/承建合同型(Sukuk al-Istisna)、合伙投资型(Sukuk al-Musharaka)和委托投资型(Sukuk al-Mudaraba)。


6. 预付销售(Salam):远期购买合约

Salam允许买方预先支付全部货款,以换取卖方在未来确定日期向买方交付约定数量和质量的(通常是标准化的)商品。这为需要营运资金(例如购买原材料等所需资金)的生产者提供了即时融资,而买方则可能以低于未来市场价的价格获得商品,合同要素必须非常明确以避免Gharar。


7. 制造/承建合同(Istisna):定制化生产融资

Istisna是为需要制造或建造的特定资产(如设备、建筑)提供的融资模式。买方委托卖方按约定规格、价格和时间表进行生产或建造,付款方式灵活,通常与工程进度挂钩,而非像Salam那样需要全额预付。该等模式常用于大型项目融资,并可与Ijara结合,形成建设期后转为租赁的融资方案。

三、伊斯兰保险:互助共济的风险保障

Takaful,意为“互相担保”,是符合伊斯兰教法的保险模式。它建立在“互助”(Ta'awun)“捐赠”(Tabarru)的理念之上。参与者定期缴纳款项(视为捐赠)汇入一个共同基金,当有参与者遭受合同约定的损失时,便从此基金中获得赔偿。Takaful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可采用代理模式Wakalah或利润分享模式Mudaraba),负责运营、投资(须符合教法)和理赔。基金若有盈余,通常会在参与者和/或公司间分配。其区别于传统保险的核心在于:强调互助而非盈利,基金原则上归参与者所有,投资受严格伦理约束。

Takaful具体包括Family Takaful(家庭互助保险,旨在为投保人在其死亡、残疾或罹患重大疾病时,向其家人提供经济保障)、General Takaful(一般互助保险,旨在为因意外事件,如事故、火灾、盗窃和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Micro Takaful(微型互助保险,旨在为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风险保障)等。

四、伊斯兰基金:符合教法的集合投资

伊斯兰基金是为遵循教法原则的投资者设计的集合投资工具。基金管理人汇集投资者资金,投向经过严格筛选的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资产(如股票、Sukuk、房地产等)。筛选过程包括剔除业务涉及禁止行业(如酒精、博彩)或财务杠杆、利息收入过高的公司,若投资组合产生少量不可避免的非合规收入,需将其“净化”并捐赠,即基金管理人会将来自不符合教法来源的收入(例如,投资公司产生的少量利息)识别并从基金总收益中剔除,然后将这部分资金捐赠给慈善机构,而不是分配给投资者。基金通常不参与高风险衍生品交易,运作上常借鉴Musharaka或Mudaraba模式来构建基金与投资者的关系。

五、伊斯兰金融科技:传统与创新的融合

金融科技的浪潮也涌入了伊斯兰金融领域,催生了

伊斯兰金融科技(Islamic Fintech)。它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AI、区块链等技术,提供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的金融服务。虽然尚处早期阶段,但发展迅速,全球已有数百家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阿联酋、英国、印尼等地。主要应用包括:伊斯兰众筹与P2P融资、伊斯兰小额信贷、ESG与绿色Sukuk、伊斯兰数字银行、合规数字货币与区块链应用。

六、金融监管体系:教法与现代监管的结合

伊斯兰金融的监管体系具有其独特性,最显著之处在于沙里亚咨询委员会(Sharia Advisory Board)的核心作用。该委员会由教法学者组成,负责审查并批准金融机构的产品与运营,以确保其始终符合伊斯兰教法。教法合规性(Sharia Compliance)是首要目标,其中禁止Riba、Gharar和Maysir是必须遵守的硬性约束。因此,除了常规的金融监管机构之外,沙里亚委员会发挥着核心的教法监督作用。然而,其权威性和标准在全球范围内尚未完全统一。

由于其独特的风险共担模式,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关系也不同于传统的股东关系,这需要特殊的治理安排。尽管AAOIFI(会计与审计)和IFSB(审慎监管)等国际组织正在努力推动标准的统一,但在具体监管实践中,各国之间仍然存在差异。

七、伊斯兰金融现状与全球展望

沙特阿拉伯作为全球最大的伊斯兰金融市场,其银行体系尤为发达,并在Sukuk等领域领先。

放眼全球,伊斯兰金融已从20世纪中后期的初步探索发展成为一个遍及近80个国家、资产规模达数万亿美元的行业。伦敦、迪拜、吉隆坡等国际金融中心均在积极布局。

未来,伊斯兰金融预计将继续增长,特别是在穆斯林人口众多和对伦理投资需求增长的地区。标准化进程、金融科技的深度融合、风险共担机制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其内在的伦理吸引力,将是推动其前行的主要动力。当然,协调不同教法解释、适应日新月异的科技和监管环境,仍是其面临的挑战。


参考文献

  1. 刘元春: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原理及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机遇

  2. 孙德刚:伊斯兰国际关系理论概念阐释与逻辑起点

  3. 梅亚冲:“一带一路”视角下的伊斯兰金融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4. 熊鹭:伊斯兰金融税制模式简介

  5. 谢文心:中阿合作框架下的阿拉伯金融机制研究

  6. 陈灿:巴基斯坦伊斯兰金融发展、风险评估及启示

  7. 马玉秀:中东地区沙里亚经济原理与伊斯兰金融实践探析

  8. 齐萌:“一带一路”视角下的伊斯兰金融监管制度研究


作者简介

苏晓燕

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出海中东、银行与金融、财富管理、房地产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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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菡

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领域:出海中东、投融资并购、资本市场、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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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蔚曦

宁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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