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服务申报工作的通告
摘自:大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4-09-16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全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继续在全市中小企业中开展信用评级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
(一)凡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信用评级服务。属于新能源装备、海洋工程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软件及服务外包、集成电路、信息通讯产品、新材料及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企业、经市中小企业局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及纳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监测名单的企业,优先给予评级服务。
(二)信用评级服务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23日止。企业申报信用评级服务,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信用评级服务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1048514886@qq.com。
(三)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填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填报信用评级服务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二、 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委托在中心备案的专业评级机构(大连市天诚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瑞泽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大连汇通融鑫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提供服务并给予一定的资助,具体资助额度按照相关文件及财政实际拨付资金为准。
联系人:王江娓 联系电话:84507218
大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4年9月16日
附件:信用评级服务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