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填写《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附件3)。
1、时间:5月15日前;
2、年度总结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提交电子版(包括word格式和pdf格式)即可。
word格式:将工作总结(附件1中的一、二项表格及文字部分,不要证明材料)和技术中心简介(附件2),发送到联系邮箱;
PDF格式:将工作总结(附件1和证明材料)相应位置盖章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到联系邮箱(超过30M的邮件请存入邮盘或光盘送到市工信局科技处);
3、企业技术中心名称有调整的,需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将《企业技术中心名称调整申请表》(附件3)和证明材料,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纸质一份送至市工信局科技处,同时扫描成1个PDF文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
佟 盛,13998260197,
sysjxwkjc@126.com
地 址:
和平区中山路229号。
查看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来源:沈阳市工信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