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12号)精神,结合辽宁省、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据《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择优选出不超过3家的辽宁省、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按照《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办法》(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方案需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
二、申报条件
(一)凡获得辽宁省、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批复的,已得到省、市财力资金支持的项目,并在申报国家前已通过验收的项目。
(二)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属于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等确定的重点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能为解决当地产业或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具体研发基础条件原则上应达到:1、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2、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3、主持或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产业标准的制定。
(四)同一个承担单位(法人)申报不能超过1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五)拟申报单位需至少与1家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关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长久合作共建机制。
三、申报形式与时限
请将《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方案》和《申请表》一式四份(另附电子版光盘)于2015年8月13日前,经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统一行文报市发展改革委。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筛选、评审。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惠苓
联系电话:0411-83632389
邮 箱:dlpc_ghl@dl.gov.cn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zip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