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67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遴选大连市优秀电子商务基地和企业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发展,市服务业委决定组织开展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规范》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5年1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金州新区经发局服务业处。
联系电话:87872711 邮箱: jfjfwyc@163.com
附件1: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规范.doc
附件2: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表.doc
附件4: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申报书编制要点.doc
附件5:大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制要点.doc
大连金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