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连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激发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活力,促进大连市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现组织开展大连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从事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中小企业群体。登记的科技型企业须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拥有一定科技人员,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通过科技投入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
二、科技服务机构是指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三、用户请登陆大连科技指南针服务平台首页(http://www.dlinfo.gov.cn/),在“科技机构登陆”注册用户并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创新型企业登记表》和《大连市科技服务机构登记表》。
四、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实行常年登记、动态管理,登记企业和服务机构如有变更经营范围、合并、迁移、更名、注销等事项,应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五、登记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是我市科技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市科技局将支持其优先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省、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在科技创业、技术创新、科技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性支持。登记企业和服务机构可免费成为科技指南针平台会员,享受免费使用万方数据库和科技信息网自有商业报告数据库等会员待遇。
联 系 人:大连科技信息研究所 贺娟
联系电话:0411—83636362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