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
专项行动的通知

辽中小企办发[2015]15号

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绥中、昌图县经信局(委):
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为大力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请各市(省直管县)按照工信部《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定期总结,于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将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省局发展规划处,由省局汇总上报工信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许学福 电话:024-86901900
邮箱:fzgh@lnsme.gov.cn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辽宁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