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现开展2015年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按照《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条款执行。
2、申报范围:在园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
3、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调整,已申报2014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单位,需按照新办法调整申报材料后重新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申请表(附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立项文件及合同、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技术标准、管理制度、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归集等)。
材料格式要求:按照顺序(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材料)胶装成册,封皮统一采用申请表的首页,内加目录并在每一部分之间增加彩色隔页纸,盖好企业公章。
2、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材料格式要求:《申请表》(文件标题“大连市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标题“大连市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放入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标题“大连市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将该文件夹刻录到光盘上。
3、请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光盘1份于10月20日前提交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4、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市科技局行文推荐。
三、联系方式
1、市科技局联系人:高维尚
联系方式:39989827
2、高新区联系人: 吴 健
联系方式:84794149
地址:大连高新区腾飞软件园三号楼225室
附件1
大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2
大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3
工程中心申报表
附件4
大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表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