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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和先导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导向,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组织开展2016年大连市专利奖项目申报工作。为开展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评大连市专利奖: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辽宁省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优先申报专利运用保护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3.其他要求参照《大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大政发〔2016〕51号)的规定执行。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申报材料(见附件3)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3.推荐单位公示文件复印件。
4.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9月15日。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大连知识产权局
2016.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