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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高新技术研究专项
一、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专题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半导体、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及节能、工业软件和设计创意领域;一般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专项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应处于产业化初期,完成中试即将批量生产,且申报单位拥有该项目的研究成果;
3、项目申报时已经实施至少6个月以上时间;
4、项目在执行期内新增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产业化投入200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后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立项数量和程序
立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金普新区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以及各个计划资金分配额度控制。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项目说明、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申报方式和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经发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sb.dda.cn/company/login.aspx),完成注册后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
其中,前五项内容申报单位必需提供,第六项内容可选择性提供。
2、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现代农业研究开发计划专题
(一)支持方向
1、种业
动植物新品种,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质量检测技术,种质资源评价、利用、保护技术及产品,畜禽、水产新品种快速扩繁技术,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等。
2、种植、养殖
高效安全农业生产集成配套技术,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与安全技术及产品,海洋、淡水养殖及其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等。
3、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储藏与物流
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等。
4、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
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施肥、施药、节水灌溉及秸秆还田等技术装备,农作物收获、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
5、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
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与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生物质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等。
6、农业生态及农村环保
重要水源区、湿地利用技术,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及垃圾、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备等。
7、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
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技术与产品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专项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应处于产业化初期或示范推广阶段,且申报单位拥有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立项数量和程序
立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金普新区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以及各个计划资金分配额度控制。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项目说明、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申报方式和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金普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sb.dda.cn/company/login.aspx),完成注册后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
其中,前四项内容申报单位必需提供,第五项内容可选择性提供。
2、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l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优势企业。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专项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支持;
3、项目到申报时已经开始实施;
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对2015-2016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予以最高1:1配套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立项数量和程序
立项数量:无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均予以支持。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项目说明、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申报方式和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经发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sb.dda.cn/company/login.aspx),完成注册后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同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支持立项文件和上级拨款证明;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
2、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l 软科学研究专项
(一)支持方向
围绕金普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支撑经济转型的重大需求,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研究、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研究、科学文化和创新文化建设研究、科技思想库建设研究、科技评估制度建设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本专项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团体;
(2)项目负责人从事的工作应与所报项目密切相关,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项目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3)项目最终成果应是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应对我区实际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或者通过了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论证,或者在省级以上报刊上获得发表。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立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金普新区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以及各个专项资金分配额度控制。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申报方式
1、 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经发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jznd.gov.cn/kjj/---),完成注册(或信息更新)后,在线填报申报书,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材料。
其中,前三项内容申报单位必需提供,第四项内容可选择性提供。
2、 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l 知识产权创造实施专项
(一)支持方向
1、对获得2015年度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2、对2015年度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含服务型企业)给予资助;
3、对2015年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发明专利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
(2)申报单位于2015年在国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3)申报单位于2015年获得外国(地区)发明专利授权。
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对2015年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支持5000元;对在2015年获得外国(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支持,其中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每件2万元,其他的每件1万元。
2、金普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含服务型企业)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根据企业2015年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总数(服务型企业年内帮助新区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总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总数)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资助,并认定为金普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具体支持标准如下:
(1)申报企业2015年内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10件,服务型企业年内帮助金普新区企业获得10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帮助金普新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200件,按照1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2)申报企业2015年内获得3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20件,服务型企业年内帮助金普新区企业获得20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帮助金普新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300件,按照20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3)申报企业2015年内获得4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30件,服务型企业年内帮助金普新区企业获得30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且年度帮助金普新区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总数达400件,按照30万元标准资助。
3、对2015年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资助。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立项数量和程序
立项数量:无数量限制,凡符合条件均予以支持。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申报方式和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经发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jznd.gov.cn/kjj/---),完成注册(或信息更新)后,在线填报申报书,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2015年授权发明专利证书;
(2)2015年度申报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和专利实审费缴费证明;
(3)获得认定国家、省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认定证书或文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营业执照副本;
(6)税务登记证;
2、 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l 创新主体培育专项
(一)支持方向
1、支持获得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支持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
3、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组建或者认定的各级各类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2015年获得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在2016年获得区高企培育入库企业,并获得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3、研发机构
(1)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在2015年获得批准组建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
(2)在原金州新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在2015年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三)立项依据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
(四)申报数量及程序
立项数量:按照实际认定数量进行补贴。
立项程序:发布指南、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五)资助方式及资金配比
资助方式:符合(二)申报条件企业,采取一次性补助。
资金配比:对符合条件入库的企业可连续二年给予每年5万元的研发补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外,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在新区注册企业获得批准组建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获得认定后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贴(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不同认定,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只能享受一次)。
(六)申报方式和材料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登录新区经发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jznd.gov.cn/kjj/---),完成注册(或信息更新)后,在线填报申报书,同时上传各专项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入库相关证明。
(2)研发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研发机构认定(或批准组建文件)证书。
2、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在项目批准立项后,报送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1份,用A4纸正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