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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大发改资源字〔2020〕374号)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大发改资源字〔2020〕374号) 依科创新在线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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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大发改资源字〔2020〕374号)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自然

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大发改资源字〔2020〕374号)

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493号)要求,现就绿色技术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请各地区组织推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发改环资〔2019〕293号)。
    二、推荐原则
    申报的技术应具备先进性、适用性、推广价值高等特点,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能够反映绿色技术最新进展,对我国相关领域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二)技术成熟可靠,知识产权明晰,达到实际应用要求,有成功实施案例,可以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广泛推广;

  (三)技术推广价值高,经济适用,推广潜力大,可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报送内容
    请你们作为组织推荐单位,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请组织申报单位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附件1),根据绿色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编写技术报告(附件2),具体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一)各地区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3项,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技术原则上不超过2项。各地区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联合科技、工信和自然资源部门报送。

(二)各组织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优先推荐拥有知识产权的原创性绿色技术。

(三)各组织推荐单位在推荐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四)请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2套于2020年8月3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处)、市科技局(社农处)、市工信局(资源处)、市自然资源局(科技处)。我们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择优推荐至国家相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淮路枫
  联系电话:83690226
  市科技局联系人:邹靖白
       联系电话:39989856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哲光
  联系电话:83635104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武连陞
  联系电话:82633130


附1绿色技术申报表.docx
附2绿色技术报告编制大纲.pdf
附3绿色技术申报表填写说明.pdf



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大连市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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