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为鼓励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现开展2022年新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60号)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详见附件3、4),且信用良好的企业。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三、申报材料
(一)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良好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填写《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补助申报表》,经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
五、要求
1.申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订(胶装);
3..各申报单位于11月14日将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尹昌庆 祁国昕
电话:84312999-1748 84312999-2220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附件:
1.《大连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后补助申请表》;
2.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方式;
3.2022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4.2022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