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21号)要求,经规定程序,拟批准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等26家单位设立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予以公示:
1.沈阳铁路信号有限责任公司
2.沈阳帕卡濑精有限总公司
3.沈阳顺风新材料有限公司
4.沈阳风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6.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7.大连亚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8.正大能源材料(大连)有限公司
9.英特工程仿真技术(大连)有限公司
10.大连兆和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2.迈格钠磁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3.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辽宁新华阳伟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5.朝阳市加华电子有限公司
16.航天长峰朝阳电源有限公司
17.辽宁女娲防水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9.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
20.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1.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2.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23.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4.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6.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反映情况时,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邮政编码:110013
联系电话(传真):024-22959122、2290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