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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依科创新在线
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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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开展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 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大连市2019年以来知识产权联盟备案认定及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申请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的同时申报专项资金补助。没有通过市级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认定的的,不予专项资金补助。

一、申报主体

结合行业特点,在专利、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等领域分别组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

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主体是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的牵头单位。可以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通过备案认定市级知识产权联盟和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联盟的牵头单位。对已经享受过同级别补助的牵头单位不予以重复补。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申报书》;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

2.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章程或组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的合作协议书。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书应当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知识产权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名单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信息;

5.联盟开展或拟开展知识产权产业导航、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代理,集中培训服务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6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办事指南—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https://scjg.dl.gov.cn/index-zscq.html)网页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送至大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2.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微信群”,请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加微信群,微信号:13909858787。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陈永江、尹昌庆、白志博

电话:84312999-1718    84312999-1748

邮箱:dl84312999@sina.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707室


附件1-1: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申报书(专利联盟).doc;

附件1-2: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申报书(地理标志).doc

附件1-3: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备案申报书(集体商标).doc

附件2: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doc

附件3-1: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方式(专利).doc

附件3-2: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方式(地理标志、集体商标).docx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25日

查看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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