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22年,经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比,辽宁实施专利转化工作成效显著,获得中央财政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用于推进高校院所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工作。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辽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辽知发〔2021〕2号)有关任务部署,2022年7月29日,在省财政厅指导下,省知识产权局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及分配方案等事项的通知》(辽知发〔2022〕8号),明确了2022年辽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9项扶持政策,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印发了有关项目的申报指南,不断推进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深入实施。
为提高我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效率,由纸件申报调整为线上申报方式,实现项目申报无纸化办理,2022年12月,省知识产权局依托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找政策模块),组织开发了集省级管理端、市级管理端和企业申报端于一体的项目线上申报系统,制定了2022年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2),并于2023年2月上线运行。
请各市知识产权局严格履行初审权限,指导相关项目实施单位如实填报有关申报材料,做好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线上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中央专项资金使用要求,保证专项计划预算资金安全、高效落实到位,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助力我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高效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市局端)
2.2022年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企业端)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