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法》
在人生的各种场合都要依据原理原则进行思考,采取行动,这一条在同外国人交往、与外国企业交涉时极为有效。外国人中有许多人对人生和工作拥有自己清晰的哲学,彼此可以对照各自的原理原则进行有益的讨论。
典型的例子是法律体系的不同。日本的法律拿德国作样本,基本上是成文法。因为是一句条文做出判断,容易流于教条,这是缺点。相对于此,美国采用判例法,不过分被法律条文所束缚,而是根据各种具体的情况,由当事人对照自己的良知和原则,来判断正当与否。
在这种文化气氛的国家里,我喜欢明确原理原则的思维方式,可谓如鱼得水,非常见效。就是说,我对照原理原则认为是正当的决定和主张,他们只要认同:“的确,你的说法很正当”,那么,不管过去是否做过生意,也不问企业大小,他们很快就能做出决定,谈判效率非常高。只要在道理上站得住脚,就应该堂堂正正坚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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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霞 排版:HE 图片素材: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