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人才专项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后续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中期检查对象包括:
1、2019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尖端和领军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2、2019年度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项目;
3、2019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及对后续资金拨付的影响
中期检查以《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实际完成投资额(科技人才创业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自筹资金投入完成比例需与市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比例匹配)等做出阶段性评价。中期检查结果合格的,按计划资金资助额度拨付后续资金;中期检查不合格的,暂缓拨付后续资金。
三、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采取专家评审与财务审计结合的方式进行。尖端和领军人才项目、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项目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需进行现场考察。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平台填报中期检查申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9月27日前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中期检查项目报告,并上传相关中期检查证明材料。(网上申报平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项目下达文件复印件;
3、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科技人才成长,应用效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等;
4、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财务表(需要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
务大小印)及相关票据
5、其它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归口管理部门初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申请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申请提交至市科技局区域人才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金男 39989871
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冯浩东15840923121
附件:
1、附件1.大连市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期评价报告.doc
2、附件2.项目中期评价申请平台操作指南.docx
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提供项目中期检查材料,配合财务审计和实地考察,特此通知。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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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