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开始,为方便工作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月度报表FDIY1-6表继续由我局统一负责催报审核。请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按要求做好FDIY7、FDIY8表的上报工作。
(一)关于“境外企业在外人员月度变动情况”表(FDIY7)表
1.报送范围:纳入年报统计范围内的所有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再投资方式设立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者。首次填报按实际派出人员数如实填报,后续无变化无需零申报;如暂无派出人员,首次填报填0,后续无需零申报。
2.报送时间:请相关境内投资者于月后15日前报送。首次填报请于4月8日前完成。
3.报送方式:请企业使用年报统计用户名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月报信息管理-中方员工月报管理进入报送界面,在新弹出页填入境内投资者名称(关键字)即可,点击搜索后填报。
4.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报表主要反映月末境内投资者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再投资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含港澳台地区)在外中方员工按国家(地区)汇总数据的变化情况。其中中方员工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员工。在外中方员工指报告期末境内投资者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再投资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中,常驻境外企业且实际在外的中方员工人数。当月新增包括从中国大陆派出和其他国家地区转入的中方员工;当月减少包括调回中国大陆或派往其他国家地区的中方人员。需特别强调的是,境外分支机构在外中方员工纳入本表统计。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部、经理办、代表处仅统计在册的常驻人员,不包括已纳入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统计的派出人员,以避免重复计算。
(二)关于“境外节能环保产业月度投资情况”表(FDIY8表)
1.报送范围:本表报送范围同FDIY7表,只需要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中完成境外企业是否属节能环保企业信息更新即可。首次更新后,后续无需填报。
2.报送方式: 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应用—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境外企业管理中选择是否为境外节能环保产业企业,并选择所属类别。填报行业依据请参考新版统计制度附录中,节能环保产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