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精进实践》
“我给员工提供了工作岗位和培训,还付给他们薪酬福利,所以把工作全部交给他们是应当的!”姑且不论对错,这的确是不少经营者的想法。十几年前,我认真地思考过“是否应该把工作全部交给员工”这个问题。过去我是那种事事亲力亲为、招人厌烦的性格,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把工作全部交给员工。
通过观察同行和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及个人,我发现在工作中无法授权,将在企业经营中产生三个弊端:
(1)员工无法成长。
(2)社长一直守在现场,就无法顾及其他应做的重要工作,妨碍公司发展。
(3)社长做了员工的工作,自然对员工感到不满,无法对他们产生“感谢之心”。
于是我决心换一种方式:把自己不懂的工作干脆利落地委托给员工,只是严格要求他们汇报。结果就是:
(1)员工得到了成长。
(2)自己能腾出时间做其他更重要的业务。
(3)对员工产生“感谢之心”。
是的,事实上第三点“对员工产生‘感谢之心’”是一个巨大的额外收获。现在你或许还不太理解,对员工抱有“感谢之心”,是经营安定稳健、企业永续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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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霞 排版:HE 图片素材: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