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 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https://www.lnrc.com.cn/contents/10/98733.html)要求和省科技厅相关工作会议部署,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按《通知》中的附件4“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中的申报条件、渠道及流程,积极组织申报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和国外团队创办企业项目,并按相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进行推荐,出具推荐函;
2.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3.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4.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5.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6.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00(首次使用申报平台系统需先进行注册,后台通过后方可进行材料申报和上传),申报流程中举荐遴选的人才团队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请各区县、先导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前谋划项目,于9月26日10:00前出具正式书面推荐函。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联系人:李玥滢 电话:13804082018
国外创业团队项目
联系人:刘继坤 电话:18698680091
申报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24-23983158
特此通知。
附件:“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