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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经审核我区共有142人符合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流动备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于浩
联系电话:87566050
联系地址:金州区金马路199号509室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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