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评价工作的通知(成品)
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知联〔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行评价,择优予以项目资助。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的牵头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填写《2023年度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申报书》。
2.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简介。
3.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章程或组建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的合作协议书。联盟章程或合作协议书应当由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信息表。
5.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牵头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知识产权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名单及相关负责人、联系人信息。
7.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产业联盟应建立健全联盟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加强联盟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完善联盟的内部治理情况。
(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8.共同防御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产业知识产权侵权监控机制,对主要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布局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跟踪分析,预判知识产权风险和威胁的情况(提供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9.组织知识产权专家或技术专家为联盟内企业做过专利或商标侵权判断分析指导工作,或为联盟内企业做过专利或商标侵权判断分析具体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指导或指引联盟内企业在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请求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维权或调解工作,并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1.为联盟内企业设计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方案,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方案包括不限知识产权的挖掘和布局,并配套知识产权挖掘和布局完成预警分析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证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填写《2023年度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申报书》,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作为申报单位的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材料推荐单位一栏签章后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申报主体通过大连市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jg.scjg.dl.gov.cn/)完成线上申报。
(四)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项目审核,根据信用查询和审核结果,结合年度预算择优拟定资助主体,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及时限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胶装成册;
(二)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五、纸质材料报送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613室)
韩先生 84311522 84312999-2228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2023年度大连市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申报书
附件3:知识产权产业联盟信息表
附件4:区市县(先导区)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方式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