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补报2022年度报告的通告
2022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于2023年6月30日24时结束。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7月10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企业全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予以限制,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异常名录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和备案登记、禁止通过简易注销方式退出市场,实施信用惩戒。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于非首次未年报的企业,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为鼓励引导企业主动修复信用,解除惩戒限制措施,请相关企业于8月31日前补报2022年度报告,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具体流程,请扫描页面下方的二维码关注“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搜索“异常名录”,了解详情)
企业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不收费,请勿相信各种代办收费信息,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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