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拟立项支持单位的公示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扶持政策等事项的通知》(辽知规字〔2023〕3号)及有关项目申报指南等文件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市局初审、省局复核、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的实施步骤,现将2023年辽宁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拟立项支持的单位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7)。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4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传真:024—86916000
电子邮件:yycjc.cqj@ln.gov.cn
附件:
1.2023年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项目拟立项名单
2.2023年支持重点产业专利转化实施项目拟立项名单
3.2023年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知识产权支撑项目拟立项名单
4.2023年支持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拟立项名单
5.2023年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服务支撑能力提升项目拟立项名单
6.2023年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项目(第一批)拟奖励名单
7.2023年支持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贷款项目(第一批)拟奖励名单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