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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至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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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科资讯:
聚焦政策
关于调度2023年辽宁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最新消息来了!
01
工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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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1月2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2023年11月24日
INFORMATION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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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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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度2023年辽宁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11月30日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2月20日前
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的通知 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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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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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度2023年辽宁省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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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函〔2023〕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按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3年工作计划》(工信厅信管〔2023〕14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30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个。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liuchuan@cntcitc.com.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及视频材料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联系方式
新技术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
刘东坡 010-66022790
工厂类:陈雄华 010-66026339
平台类、园区类(平台+园区/产业集群):马径坦 010-68208273
安全类:秦国英 010-8819204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081
邮寄联系人:刘川/金月含
010-62108113/62108016
邮 箱:liuchuan@cntcitc.com.cn
附件:
1.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
2.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3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17日
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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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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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制造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宣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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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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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0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INFORMATION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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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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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11月30日前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 11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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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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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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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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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建设,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指具备成果展示、技术交易、政策咨询、资本对接、国际合作、知识产权评估、交流培训等部分或全部功能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二、评估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评估流程及时间
1、网上填报:请各服务平台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申报书》,同时上传证明材料。2023年11月24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提交。
2、网上审查:请归口管理部门对服务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2023年11月2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提交,并将正式推荐函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lskjjcgc@126.com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估结果,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39989850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8340837680
附件:
1-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申报书.doc
2-证明材料清单(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doc
3-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doc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7日
03
市场监管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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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INFORMATION
注
意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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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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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投融资及 其他服务需求的通知12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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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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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投融资及其他服务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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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投融资及其他服务需求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现向有关单位征集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投融资及其他服务需求。
针对企业反馈的需求信息,我局将与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做好对接工作,确保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地、落实,为我市企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支撑。同时,希望市直相关委办局、各全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各家服务机构能够积极参与其中,收集各自领域内企业需求信息并反馈至我局,共同做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服务工作。
第一批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报送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祁国昕
联系电话:84312999-2220
反馈邮箱:dlszlzhyyzx@163.com
附件: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投融资及其他服务需求征集表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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