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促进B2B电商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精神,培育经济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促进企业间电子商务(B2B)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制定以下措施。
一、招引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
立足广东产业实际,加大对国内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招引力度,鼓励企业在广东设立区域总部或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到2025年,力争全省招引5家国内知名B2B平台型电商企业落户广东。
二、支持省内B2B平台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塑料、电子信息、农产品等领域现有B2B平台发展壮大,提高服务和运营能力。珠三角地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要加快B2B平台发展,到2025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交易量超百亿的垂直领域B2B平台。
三、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建设B2B平台
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建立B2B采购平台,推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实时交互。广州、深圳等工业大市要引导制造企业建设B2B平台,到2025年,全省建立10家以上资源整合能力强的B2B平台。
四、加强重点领域B2B平台建设
聚焦消费品领域,在家电、家具等行业加快建设B2B电商平台,提供综合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培育10家行业领先的B2B平台。
五、加快跨境电商B2B发展
鼓励大型供应链企业整合资源,建设跨境B2B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到2025年,全省实现跨境电商B2B交易额超6000亿元。
六、加快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鼓励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B2B平台进行网络采购和销售,开展在线交易等业务,提升运营效率。支持B2B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七、加快B2B电子商务智慧物流建设
支持物流企业完善设施网络,健全分级配送体系,发展共享仓储、共同配送等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八、完善B2B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信用安全体系
鼓励行业加快数据采集、交互等方面的标准建设,加强诚信建设,推广数字证书、电子合同应用。
九、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时认定一批省级B2B平台,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发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