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DSI数安智库专家,杭州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安全合规专家。11年安全、政策、标准从业经验,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期刊发表3篇学术论文及在产业联盟发表多篇研究性文章。曾获得工信部颁发的“高级数据分析师”、“高级设计师”等证书。
结合(上篇)强调的贯穿于数据基本规律各环节的共性要点,继续映射“数据二十条”相应条款进行关联分析。本文(下篇)重点从以洛克财产权劳动赋予的生命力找寻数据脱离自然状态要点诠释数据权属关系角度;以个人、企业、政府三方主体关联关系为核心,诠释各方主体对数据确权授权机制角度;以数据要素四种不同市场类型比对分析为基础,论述数据交易相关要点角度;以政府主体、政府面向企业的责任、政府面向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为出发点,诠释数据要素市场管理侧生态体系建设要点等角度进行阐述。
数据基本规律共性要点 之 权属(确权、授权)
通过洛克财产权劳动论提出的内涵出发,强调每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所有权,通过他身体的劳动和双手进行的工作成果是正当属于他的,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状态,掺进自己的劳动,就会将这个东西成为他的财产。那么如何才算脱离自然状态?“数据资源化”应算脱离数据自然状态的第一步。其次,应是将数据进行资产化,将数据经济价值进行盘活。最后,应是将数据进行资本化,将数据资产赋予金融属性。具体如下:

图 1 以洛克财产权劳动论为出点,看脱离数据自然状态的三种形式
(一)脱离自然状态(数据资源化阶段)。
主要目标是形成可用、可信、标准的高质量数据资源,使数据脱离自然状态。涉及对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等行为,需在此阶段着重考虑“授权”关系,数据的主体具有所有权,经数据主体同意后赋予使用权等。因此,本文认为脱离自然状态的第一步(数据资源化)主要体现在数据资产的质量因素上,尚未体现数据的场景应用价值和除成本外的数据资产价值(即:物化的劳动力和技术);
(二)以脱离自然状态为基础,植入商业目的(数据资产化阶段)。该阶段应基于既定的应用场景及商业目的,将数据资源进行一系列加工,形成可供企业部门应用或交易的数据产品,此阶段需要着重考虑数据确权、数据授权(平台主体授权交易)、数据交易、数据定价和数据运营。因此,此阶段主要体现在该阶段拥有了场景赋能 ,预期可产生经济利益,形成数据交换价值;
(三)以脱离自然状态为基础,植入商业目的为前提,进一步赋予金融属性(数据资本化)。
数据资产化阶段发展后期,数据资产会被进一步赋予金融属性,主要体现在数据信贷融资与数据证券化。因此,此阶段数据资本化主要是拓展数据价值的途径,实现数据要素的社会化配置。
回归“数据二十条”内涵,当前数据要素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围绕“数据二十条”基于此量化的内容,结合以数据是否脱离了自然状态,聚焦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内涵进行延展,应重点聚焦以下内容:
表格3 数据脱离自然状态后,聚焦数据资产化、资本化具体工作任务

数据基本规律共性要点 之 权属(各方主体关联属性)
各方主体应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从法律关系角度来看,个人层面主要以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为主,企业层面主要以数据收集 、数据交易、数据共享等为主,政府层面主要以数据开放、数据共享、数据处理委托等为主。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个人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政府、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个人、政府与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关联关系,只有将各方关联的关系属性确定清楚,才能更好的去洞察“数据二十条”强调的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内涵及内在机理。具体各方主体关系关联如下:

图 2 各方主体关联关系
个人与个人:主要以信息传递为主;
个人与企业:以保障个人信息权益为主;
个人与政府:以保障个人信息权益为主;
企业与企业:以数据共享、数据交易为主;
企业与个人:以收集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为主;
企业与政府:以提供数据、请求开放数据为主;
政府与政府:以数据共享为主;
政府与个人:以收集数据、开放数据为主;
政府与企业:以收集数据、开放数据、委托处理为主。
在“数据二十条”中强调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企业数据是“数据资产化”的主力军(即:企业数据是促进数据交易的主力军),结合上述对于企业进行主体关联关系可推断,企业主体可以收集个人信息 、获取政府开放数据、拥有影响公共利益的数据。因此,企业数据中就可能包括企业主体收集的个人信息、政府开放数据、影响公共利益的数据等。基于此在 “数据二十条”的“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中进行明确强调,对市场主体进行约束、通过平台促进公平与效率、促进产品标准化。具体如下:
表格 4 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重点要求

在“数据二十条”中强调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通过上述对各方主体的关联,可看出个人主体拥有的个人信息数据主要以享有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为主(即:企业主体 、政府主体都有对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义务)。因此,无论任何主体,只要涉及个人信息,都应以保护个人信息数据为基本前提,对个人信息的利用要建立在此基本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在“数据二十条”涉及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重点内容如下:
表格 5 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数据确权授权机制重点内容

数据基本规律共性要点 之 权属(收益)
数据要素市场主要可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市场,即直接搜索市场、拍卖市场、经纪人市场和交易商市场。每种类型的市场都有其特定的优势与劣势,具体在促进数据要素交易中应该在什么类型的市场进行交易才能最大化促进交易、盘活数据要素经济价值,需要进行针对性比对分析,具体如下:
表格 6 数据要素四种不同市场类型的比对分析

2023年3月7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数据局。并对国家数据局职责进行了明确:协调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通过职责可看出,在政府监管下,为供需双方提供大量数据交易已是必然趋势。
因此,本文认为在数据要素交易市场中,应将“交易商市场 + 经纪人市场”进行综合考虑,通过“交易商市场”为交易双方提供集中自由的数据交易介质(即:数据交易平台),通过平台辅助政府进行统一监管,强化监管力度,并在交易商市场中植入“经纪人市场”理念,将经纪人植入到数据交易平台中,促进精准的供需匹配,提高数据交易效率等。同时,通过两种市场类型的结合也会更加促进数据交易所在“公益属性”能力上的强化(如:数据交易撮合、数据交易结算、数据价格生成、数据交易制度建立等)。
当以两种市场模式进行结合,以平台为主要介质时,排除供需双方主体外,还会涉及数据交易所、数据商、第三方机构去共同促进、保障、监督数据交易的安全与发展,在“数据二十条”中的“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和“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所”进行了明确强调,具体重点内容如下:
表格 7 以数据交易平台为导向的各方主体要求

数据基本规律共性要点 之 管理(收益基于数据治理主线、建立管理生态)
图3 基于“数据二十条”数据要素市场管理侧生态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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