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各地P2P平台的自查工作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据统计,各地对平台自查截止的时间点不尽相同,多地规定原则上不晚于9月30日,但北京、深圳、广东均可宽限至10月中上旬左右,而浙江、山东和贵州则要求P2P平台在9月30日前完成自查。
时至今日, 各地P2P平台的自查正在陆续截止。已完成自查工作的P2P平台,下一步将接受协会检查、金融办检查,以及金融办带领律所和会所共同进行的入场检查。这些检查全部通过后,方才有机会进行备案登记。
多地规定自查截止日期原则上不晚于9月30日,也有地方可宽限至10月中旬。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的通知显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要求,未纳入整治范围的P2P平台不得新开展P2P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涉及非法集资的,将按照非法集资予以查处。P2P业内人士称,未提交自查报告的P2P即不在整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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