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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条款
4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2021年小微企业金融工作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
分析解读
总体来看,本次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49号文”)非常全面地对2021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做出了部署,从业务量、产品模式、内部考核、不良处置等多方面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49号文在小微客群针对性方面更加突出,除了强调科技型小微企业、农业、制造业等行业外,还特别强调了“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个体经营者,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为其经营性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综合来看,监管机构的目的非常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在“质和量”方面大力发展小微,并在核销、不良处理、考核等后续事宜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从而让金融机构没有后顾之忧,与年初行业对于小微金融利好政策的预期相一致。
49号文特别强调了加强小微企业贷款用途监控。近期,信贷资产流入房地产和资本市场受到了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4月7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已发现123笔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共计3.39亿元;北京银保监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广州市共查出问题贷款大约是1.47亿元。近期“深房理”事件更是让违规房地产投资受到全社会的关注。
49号文在金融科技方面的部署更多地是与信息共享相结合,此目的是为了完善小微企业数据方面的短板,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和风险控制能力。监管更是要求金融机构要“主动”向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反映数据需求,从而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其实从去年释放小微业务的利好政策开始,监管机构对于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就格外重视,只是数据壁垒和信息安全技术突破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不断地实践与摸索,所以监管希望在发挥政策导向的同时也要利用上市场机构的主观能动性。
根据相关报道显示,此次49号文的下发也伴随着小微企业贷款监管考核发生了变化。主要变化因素包含以下几点:
●剔除票据贴现:从2021年起,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两增”监管考核口径中,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相关数据。
●出表差异化考核:开展小微企业正常信贷资产流转和不良贷款处置(含核销和转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可将出表资产中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金额还原计算。
●大型银行(除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加大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3000万元(含)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邮储银行要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目前整个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经超过了15万亿,大型商业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差距不断缩小。49号文要求五家大型银行在2021年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未来大型商业银行会成为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最主要的机构。
作者:亿联银行战略发展部 张亦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