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报》对2015年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改革做了总结。报告中,“互联网金融”成了高频词汇,累计出现46次。关于“互联网金融”,报告的重点在于监管及法制建设。
据数据显示,网贷行业规模可能在年中突破万亿元,而该行业去年年底才突破万亿规模,并且是用了几年时间才达到的。互金行业的监管在继续深入,不过,市场却在重压之下逆势增长。。
毕马威在今年5月发布了2016年第一季度Fintech行业全球研究报告,报告显示,第一季度全球Fintech行业融资57亿美元,接近去年同期两倍规模,甚至超过2013年全年。
值得一提的是,资本在该领域的全球分布上,亚洲明显超过其他几大洲。2016年一季度,亚洲Fintech融资规模达43亿美元,为排名第二的北美18亿美元的近2.4倍,资本在该行业继续看好。
不过,关于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中的作用, 监管层似乎还没有重视。在多份监管文件中,监管层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从分类上不难发现,监管层只将利用互联网直接从事新型金融业务的公司称为“互联网金融公司”。而在国外,关于FinTech的定义包括“利用技术直接从事金融业务和利用技术间接改造金融”的公司。
美国白宫在上周举办了一次会议交流,讨论了“金融初创企业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与此同时,英国央行刚刚发布了一个FinTech加速器,该加速器将对开发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数据保护和区块链技术的FinTech新公司开放。不仅是中国,“技术金融”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热点。
6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会议,成立区块链研究工作组。该研究工作组将以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技术难点、业务场景、风险管理、行业标准等为研究重点,主要工作目标包括“构建区块链研究网络,规划建设区块链基础实验平台,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培育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
有着强烈“政府背景”的中国互金协会对区块链的重视,一定程度上表明监管层正在将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进行扩充,“技术”已经成为了政策考虑的一个重点。
网贷行业“看背景”已成共识,不过,市场正在考验“技术”因素的价值。在“资本红利”退潮后,除了“背景”外,技术因素会为互联网金融带来“第二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