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文(点击查看原文),提示防范变相“现金贷”业务风险。文中提到,去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出台《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等文件,明确规范“现金贷”等网络借贷行为的管理要求,加强对“现金贷”业务的监管并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风险,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

文章中指出,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期监测发现,现仍有部分机构或平台“换穿马甲”,以手机回租、虚假购物再转卖等形式变相继续发放贷款,有的还在贷款过程中通过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方式变相抬高利率。特别恶劣的是,发现有少数平台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严重地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单位以及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坚持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则应保持警惕,审慎选择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或平台,理性办理借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和相关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机构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加强内部管理,发放贷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杜绝任何变相提高利率、恶意收取逾期费用的违规行为。同时应认真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诱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和服务。
请广大消费者,应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益;如发现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非法开展贷款业务的,消费者应当向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早在5月30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曾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送了《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指出“部分平台通过手机回租违规放贷、强行搭售会员服务和商品变相抬高利率、恶意致借款人逾期、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手段,逃避监管,变相开展‘现金贷’业务,坑害金融消费者”,提请在“现金贷”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上述乱象进行清理整顿。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函
在这份文件中,添加了《现金贷花样不断翻新“偷天换日”逃避监管》,点出在各类“马甲”现金贷平台中,以手机回租形式放贷的平台最猖獗,数量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大多目标客户锁定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都在年化利率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监管机构点出了四大类违规情况,其一就是手机回租形式放贷。第二类违规就是在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部分平台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办理会员卡、高价购买商品等。第三类是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额逾期费用。最后则还有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发放贷款。
金融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外部性,监管层对不法金融现象的发声,足以证明其坚决整治金融乱象决心,整个互金行业也将因此迎来良性健康发展。合规是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金信网将严格依法经营,积极践行合规,共建行业新秩序,共迎行业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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