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点击查看原文)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在个人所得税税率方面,我国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区间对应不同的税率,税率最低档为3%,最高档为45%。税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就算你月薪一万,除去2000元的五险一金,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来算,你需要缴纳345元的个人所得税:
8000-3500=4500
1500*3%+3000*10%=345
而如果按照5000元的起征点来算的话,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5元:
8000-5000=3000
1500*3%+1500*10%=195

2
按照草案的内容,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结合以上两点来看,月收入5000-12500元的中等收入群体在此次税改中获益最大。一方面,起征点提高,该群体缴纳个税的平均税率下降幅度最大;另一方面,该群体的月收入增长率最高。
3
草案中,还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据了解,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类征税方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实行不同征税办法。
在草案中,将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4
增加反避税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为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草案指出,将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此外,借鉴国际惯例,草案中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概念,并将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这一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标准,由现行的是否满1年调整为是否满183天,以更好地行使税收管辖权,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5
增加房贷房租、教育、大病等
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专项附加扣除”,能帮工薪阶层节省更多钱。我们的一些特殊花销,比如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税前抵扣多的话,可能比提高个税起征点得到的实惠更多。
通过此次个税的结构调整,我们当期收入增多,但仍要理性消费,不因一时的财富增加而冲动消费。同时,要学会财富规划,用更多的收入进行金融消费,例如P2P、基金、股票等,增加财富积累。最后,金小宝总结几条建议:
★ 理性面对由于政策调整而导致的薪酬福利结构性变化;
★ 理性消费合理进行财富规划,主动应对未来保障能力变化;
★ 合理分析个人/家庭的财务收入,合理分配各类费用支出。
———— / END / ————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金信宝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