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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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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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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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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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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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本措施自2025年5月31日起施行,试行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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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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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本意见自2024年7月1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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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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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施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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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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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新认定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本意见自2025年10月25日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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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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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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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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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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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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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最高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本政策自2024年11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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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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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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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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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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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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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本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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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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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入选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每家最高1000元奖励。(政策施行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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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湾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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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对连续3年年报填报规范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再给予每家最高1万元资金补助,可用于主要经办人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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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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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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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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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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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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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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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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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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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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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的奖励。(本政策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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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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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备案1万元。(本政策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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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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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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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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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上(含次年升规)企业奖励1万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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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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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1万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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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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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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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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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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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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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3万元奖励。(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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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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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5万元。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再给予奖励。(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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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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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当年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再予以奖励。
(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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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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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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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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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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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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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当年度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再予以奖励。(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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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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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奖励3万元。(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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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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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被新认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家奖励3万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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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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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秀洲政发〔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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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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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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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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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补助。(本意见自2023年11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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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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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区级每家一次性奖励5万元。(婺区政发〔20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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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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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本政策自2025年7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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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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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的补助。(衢经信发〔202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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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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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3万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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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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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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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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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本政策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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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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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本政策自2024年9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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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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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含科技型小企业)的奖励1万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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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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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通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本意见自2024年12月27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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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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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分别奖励1万元,一家企业同一层级只奖励一次。(本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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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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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通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本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试行时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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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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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本意见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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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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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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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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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奖励5万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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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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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本《意见》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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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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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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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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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若当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以上且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5%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支持。(云委人科办〔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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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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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本意见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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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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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给予3万元奖励。(实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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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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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认定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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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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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首次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的奖励。(本政策自2025年2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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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全!浙江省各地区关于省科小补助的汇编
杭州卓英信息科技订阅号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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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区扶持政策上城区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拱墅区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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