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医保支付管理加速迈向全国统一
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规范化发展持续推进,距离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耗材目录目标已越来越近[3]。
云南、安徽发布新版医用耗材支付目录
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2025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12月22日[7]。
新版目录共纳入4290个耗材,覆盖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骨科材料、神经外科材料、心脏外科类材料、人工器官及组织配套材料、口腔材料、体外循环材料、血液净化材料等[10]。
本次调整新增15位医用耗材分类代码254条,其他15位代码60条;其中甲类3条、乙类311条[9]。同步调整3121条15位代码的医保支付标准,主要参考已实施15位代码管理省份的支付标准,以及国家或省级集采中选价格[11]。另有171条无参考价格的代码,暂按实际采购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12]。
安徽试行新版耗材支付目录
《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试行)(征求意见稿)》同步公布,共纳入2937个耗材[13]。
安徽在明确各类耗材最高支付限价的同时,分别规定职工与居民医保的先行自付比例。例如:
- 输尿管支架(C01030100115074):最高支付限价2634元,职工与居民先行自付比分别为30%、40%;
- 消化介入凝血钳(C01022902700000):最高支付限价4100元,职工与居民先行自付比分别为10%、20%;
- 消化扩张导管(C01021300400002):最高支付限价1859元,职工与居民先行自付比均为5%[14]。
多地加速建成省级统一目录
河南省医保局于2025年10月发布《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试行)》,共纳入4681个耗材,明确首自付比例在5%—40%范围内确定[15]。据赛柏蓝器械不完全统计,除云南、安徽、河南外,甘肃、江西、贵州、天津等地也在2025年相继发布全省统一新版耗材目录或征求意见稿[16]。
国家医保局明确要求,“十四五”期间尚未建立全省统一目录的地区须加快进度,力争实现全覆盖[16]。当前正值“十四五”规划收官阶段,省级目录建设已进入冲刺期。
从省级统一到全国统筹:耗材目录进入深水区
统一耗材目录旨在破解长期存在的编码混乱问题,并深度联动药品耗材集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基金监管等关键医改任务,全面重塑耗材市场格局[17]。
集采中选产品优先纳入,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淘汰升级
国家及地方政策均强调,符合现行支付政策的集采中选耗材将被优先纳入目录,进一步激发企业通过集采进入医保体系的动力[18]。
进入目录并非“一劳永逸”。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综合技术进步、临床使用、价格费用、医保基金与参保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19]。新技术产品应及时增补;临床可被更好替代、经济性评价不佳、列入负面清单或不符合医保要求的产品应有序退出[20]。
目录统一助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国规范
耗材支付标准越清晰,关联的医疗服务项目定价也将更精准。2025年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提出:2026年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实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国基本统一[21]。
国家医保局2023年即明确,对通用名管理较成熟的耗材类别,将逐步制定全国统一医保目录,并持续扩大覆盖范围[22]。国家医保局局长章轲近期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将“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推动“三医”协同发展治理机制健全落地[23]。
随着新型支付管理体系加速成型,性能与成本不具备优势的产品将陆续退出市场,而兼具创新性与高性价比的耗材将迎来更大放量空间[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