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初步核实的技巧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构建了核心框架,而大数据技术的融入让这些技巧在落地中更具精准性、高效性和隐蔽性。大数据初核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载体,以技术分析为关键手段,其逻辑既传承了传统核查的核心原则,又结合数据特性形成了独特的操作路径。以下将围绕大数据应用场景,从数据获取、分析、验证、应用四个维度,详细阐述大数据初核的关键先后技巧。
一、数据获取:先“静”后“动”,筑牢数据基础
大数据初核的首要环节是数据采集,“先静后动”的技巧核心在于优先获取稳定、易固定的静态数据,再逐步采集动态性强、易变动的实时数据,既保障数据真实性,又降低暴露风险。
【先静后动的核心逻辑】静态数据具有存续周期长、格式规范、易获取且不易篡改的特点,是构建大数据初核基础数据池的核心;动态数据实时性强、变动频率高,需在静态数据构建的框架下定向采集,避免数据采集盲目性。
静态数据优先采集,重点包括三类:
一是基础身份与资质数据,如户籍登记、工商注册、资质认证、干部人事档案等官方备案数据,这类数据由权威机构留存,真实性极高,可快速锁定核查对象的基础信息框架;
二是历史交易与留存数据,如历史银行流水、过往项目审批档案、历史出行记录、历年财产申报数据等,此类数据已形成固定记录,通过大数据平台可批量调取,为分析异常轨迹提供依据;
三是公开公示数据,如政府官网发布的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考核公示、荣誉表彰等公开信息,无需特殊权限即可获取,可作为初步线索验证的基础。
动态数据后续补充,主要涵盖两类:
一是实时行为数据,如当前通讯轨迹、实时出行定位、近期消费支付记录、社交媒体动态等,这类数据需在静态数据锁定异常点后定向采集,例如通过静态数据发现某笔历史异常转账后,再调取近期相关账户的实时交易动态;
二是动态关联数据,如核查对象近期社交圈变动、关联企业实时经营状态、相关人员近期行踪等,动态数据采集需控制范围,避免因过度采集引发核查对象警觉。
二、数据筛选:先“宽”后“窄”,锁定核心线索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爆炸”易导致线索淹没,“先宽后窄”技巧通过先构建宽泛的数据范围,再通过多轮筛选聚焦核心线索,既避免遗漏关键信息,又提升分析效率。这一技巧是传统“先外后内”“先易后难”在数据层面的具体体现。
【先宽后窄的操作路径】首轮筛选以“全覆盖”为目标,构建包含核查对象本人、关联人员、关联企业、关联项目的“数据关系网”;后续筛选以“异常点”为核心,逐步缩小数据范围,定向锁定可疑线索。
宽范围初筛阶段,重点搭建“四维数据网”:
一是主体数据网,涵盖核查对象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秘书、司机、财务等核心亲信,以及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关键主体;
二是行为数据网,整合所有主体的出行、消费、通讯、任职、投资等多维度行为数据;
三是项目数据网,收集核查对象分管或参与的所有项目从审批、招标、建设到验收的全流程数据;
四是资金数据网,汇总所有关联主体的银行账户、理财产品、房产、车辆等资金与资产数据。此阶段可借助智睿数据利剑等大数据办案分析工具,自动识别数据间的初步关联关系,形成初步数据图谱。
窄范围精筛阶段,通过“三层过滤”聚焦核心:
一是规则过滤,依据党纪法规、规章制度设定过滤规则,如筛选出超过正常收入的大额资金往来、与项目周期高度重合的异常出行、未申报的房产或投资等;
二是对比过滤,将筛选数据与历史数据、同类数据对比,如将某干部的年度财产申报数据与实际查询数据对比,将其分管项目的招标价格与市场同类项目价格对比;
三是关联过滤,针对规则过滤和对比过滤出的异常点,追溯其关联数据,如某笔异常转账需关联转出方与转入方的身份、与核查对象的关系、转账前后的行为轨迹等,形成“异常点-关联链-线索链”的转化。
三、数据分析:先“单”后“联”,挖掘隐性关联
大数据初核的核心价值在于挖掘数据间的隐性关联,“先单后联”技巧先对单一维度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再开展多维度数据关联分析,既保障单一数据解读的准确性,又能通过关联分析发现“孤立数据”背后的深层问题。
【先单后联的分析逻辑】单一维度数据是基础,需先明确其本身的真实性、合理性;多维度关联分析是关键,通过数据融合挖掘“数据孤岛”无法体现的异常逻辑。
单一维度深度分析,重点关注“三类异常”:
一是数据真实性异常,如核查对象申报的“无外地资产”与出行记录、住宿记录、异地银行消费数据冲突,项目审批材料中的日期与实际办理日期不符等;
二是数据合理性异常,如普通干部频繁高端消费场所、关联企业在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有大额资金流水、非专业人员持有专业领域的大额投资等;
三是数据完整性异常,如某段时间的银行流水缺失、项目审批档案中关键环节材料缺失、关联人员的任职经历存在空白期等。单一维度分析需结合业务场景,避免机械解读数据,例如某干部的大额资金往来需结合其家庭背景、合法收入来源等综合判断。
多维度关联分析,通过“三链构建”挖掘深层线索:
一是资金链构建,以大额异常资金为起点,关联资金的来源、流向、转账时间、参与主体,形成“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经过谁的手-用于什么事”的完整链条,例如通过关联分析发现某项目承包商向核查对象亲属账户转账,且转账时间与项目招标时间高度重合;
二是行为链构建,整合核查对象及关联人员的出行、通讯、会议、审批等行为数据,形成“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行为链条,如核查对象在项目关键审批节点与投标企业负责人有通讯记录且两人曾有同出行记录;
三是利益链构建,结合资金链和行为链,关联关联企业的股权结构、项目收益、资质获取等信息,挖掘“核查对象-关联人员-关联企业-利益输送”的隐性利益链,例如发现核查对象的亲信通过代持方式持有投标企业股份,且该企业在其分管项目中多次中标。
四、数据应用:先“密”后“明”,强化证据固定
大数据初核的最终目标是为立案提供坚实证据,“先密后明”技巧贯穿数据获取、分析、验证全过程,核心是在证据未充分固定前保持核查意图隐蔽,待形成完整证据链后再转为明查,这是对传统“先密后明”技巧的深化,更强调数据层面的隐蔽性和证据闭环的构建。
【先密后明的实施要点】“密阶段”重在隐蔽采集、分析数据,避免打草惊蛇;“明阶段”重在证据验证、固定,形成不可推翻的证据链。
秘密核查阶段,通过“三隐”保障隐蔽性:
一是采集隐蔽,借助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协作专线调取等方式采集数据,避免直接接触核查对象及关联人员,例如通过政务数据平台调取项目审批数据,而非直接向相关单位索要;对必须人工核实的外围数据,以“例行检查”“数据核对”等名义掩护,如以核查项目合规性为由调取资料,暗中聚焦关键线索;
二是分析隐蔽,数据处理采用加密技术,分析过程限制知情范围,避免通过非保密渠道传输敏感数据,例如使用专用加密数据分析等办案科技设备,仅核心核查人员可接触分析结果;
三是意图隐蔽,采用“多线索陪衬”策略,同时分析多个无关线索,掩盖核心核查方向,例如在核查某干部受贿线索时,同步分析其工作作风、违规吃喝等无关问题,避免关联人员察觉真实意图。
公开核实阶段,通过“三核”固定证据:
一是数据核验,将大数据分析形成的线索与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交叉验证,例如将银行流水显示的异常转账与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转账凭证原件核对;
二是主体确认,对数据关联的主体身份、行为事实进行当面核实,例如让核查对象确认未申报的资产、让关联企业负责人确认异常资金往来的性质;
三是证据固化,对核实后的大数据证据进行规范化固定,如打印银行流水并由出具单位盖章,对电子数据进行公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公开核实需把握时机,待大数据分析形成完整线索链、关键证据初步固定后启动,避免过早公开导致串供、销毁证据等情况。
大数据为初步核实工作提供了全新视角和工具,既是对传统核查逻辑的传承,也是技术赋能下的创新延伸。在实际应用中,需根据核查对象、线索类型灵活调整技巧组合,需与传统核查方法结合,如大数据分析发现线索后,通过人工外围核查、谈话核实等方式补充,形成“技术+人工”的协同核查模式。避免过度依赖数据模型,结合业务实际解读数据,防止因数据偏差导致误判,以实现精准突破、高效核查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