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大:政策红利惠及多方
新政助力企业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涵盖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这一政策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的重要举措。
新政中“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备受关注,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下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经理刘宏薇表示,以前公司办理资本项目结汇后支付人民币时,需提供大量合同及发票正本复印件,流程繁琐且耗时较长。[1] 新政实施后,公司感受到显著的便利性,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与国际药企的合作。
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
新政另一亮点为“取消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丞家(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陈慧介绍,新政使企业不再受限于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投资”字样,极大方便了跨地区业务扩张。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有37万多家,其中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不足3000家。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措施将惠及众多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为其资本金境内股权投资提供了更大空间。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围
在促进贸易便利化方面,此次新政还扩大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合规经营、信用优良的银行和企业可参与试点,享受简化流程等便利。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空业务总监李玲表示,得益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试点,公司在2019年2月至9月期间共发生5笔货物贸易退汇业务,金额达1.39亿美元,预计节约财务成本1500万元。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马云岚指出,试点政策受到银行、企业等多方欢迎,有效提高了企业外汇资金使用便利化程度,落实了中央“稳外贸”精神,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赋予银行和企业更多自主权,诚信企业更加便利,小微企业更加简便,账户使用更加自主,资金使用更加高效。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1] 天士力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案例展示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强调新政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

